美国黑人篮球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街头篮球”最初起源于20世纪初华盛顿特区和纽约市贫民窟的街头篮球场,因此得名。因为早期参加街头篮球的都是黑人,所以街头篮球也被称为黑人篮球。在两地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街头篮球也迅速发展起来,并形成了自己的组织如“华盛顿学生体育协会”、“黑人篮球联盟”等。

街头篮球和常规篮球比赛有很多不同。不一定是3v3,而是1v1。另外,街球中有很多动作在正规篮球中被视为犯规。但街头篮球强调张扬、潇洒、挑衅、羞辱,所以很多动作就成了“自由式秀”。而且很多动作都像是随着球跳舞,伴随着音乐,这是黑人hiphop文化传承下来的。

规则上的区别是最大的,一些明显的走位和运球两次是不允许的。只要你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做出花式的动作,有时甚至故意用脚触球,都是允许的。街球发球时不太注意。只要你强,只要你能骗过对手,只要你的动作足够吸引人,那就是街球。

街头篮球除了夸张、有创意的篮球风格外,与当时的主流篮球也有着原本的不同:每场街头篮球赛结束后,观众都会在乐队演奏的黑人流行音乐的伴奏下,奔向篮球场,与球员共舞。二战后,随着美国各大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街头篮球这种休闲形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欢迎。商人预言了“街头篮球”的潜在商业价值,将这个业余联赛包装成了高水平的职业联赛。20世纪50年代,纽约Holcomb Rucker在纽约曼哈顿哈莱姆区举办了第一次正式的街头篮球比赛。NBA名人堂球员J博士和张伯伦都在哈林的街头篮球赛中留下了自己的身影。哈林也因为在街头篮球史上的特殊意义,被很多著名的街头篮球队用在了球队的名称上。

阿伦·艾弗森,NBA现役球员,第一个把街头篮球的篮球风格带入NBA。艾弗森1996刚进NBA的时候,他独特的篮球风格并没有马上得到大家的认可。NBA传奇巨星——查尔斯·巴克利曾称艾弗森为“年度最佳杂耍新秀”,而非“年度最佳NBA新秀”。但是2001,艾弗森带领费城76人队进入NBA总决赛,街头篮球的发展终于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

魔术师阿尔斯通

阿尔斯通,6尺2寸,出生于纽约南牙买加。65,438+05岁的时候,他已经在纽约街头的斗牛场里战斗过,在最艰险险恶的“摇滚公园”里扬名立万。球路犀利犀利,他的招牌动作是一个滑头的交叉,无论是背后还是腿下都很耀眼。篮球结合各种旋转的惊喜和创意令人费解,有时连阿尔斯通都无法“倒带”表演。一切都是篮球中的“化学变化”。

阿尔斯通的绰号“Skip to my Lou”也是播音员在“岩石公园”EBC比赛中惊讶于一个神奇的动作时脱口而出的赞美之词。《跳到我的楼》是一首节奏美妙、轻快又带有嘻哈味道的歌曲。

其中一句歌词:“失去了我的伴侣,我该怎么办,跳到我的楼我亲爱的……”,

来形容阿尔斯通活泼的风格。

当时的场景是阿尔斯通挑战同样出生在纽约的前锡拉丘兹大学球星康拉德麦克雷(2000年魔术夏季联赛比赛不幸心脏病发作去世)。身高6英尺8英寸的麦克雷看到阿尔斯通直插禁区,起身挡住他的去路。他看到阿尔斯通在半空中右手投篮,突然球从麦克雷的视线里消失了。但周围的人可以清楚地看到,球沿着阿尔斯通的右臂滚到他的右肩、颈背、左肩和左手,传给了正在圣约翰大学(St.John's)读书的曾登·汉密尔顿(Zendon Hamilton)。汉密尔顿接住了阿尔斯通在篮下的自由扣篮。

这个进球让所有人瞬间傻眼,不是因为汉密尔顿的扣篮,而是阿尔斯通的“空中魔术”。一边想着阿尔斯通是如何“瞒天过海”“偷天换日”的,一边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播音员标题为Skip to my Lou。

NBA球员也留不住。

阿尔斯通的魔术功力还不止于此。在皇后区的一场比赛中,他的对手因为不高兴被阿尔斯通打得团团转,这让阿尔斯通从背后推了他一把。只有阿尔斯通转身带球绕过对手。“白眼”对手不知所措的抱头挡球,只见球从他前脚弹开,然后又回到阿尔斯通手里,就像一个“溜溜球”,让对手颜面尽失。其他的一些招数,比如在对方胯下运球,背后转身,也让防守者看起来像个傻逼,然后轻松得分或者把助攻传给队友,让球迷很开心。是名副其实的“篮球艺人”或者“篮球Showman”,别说普通的街头斗牛士不希望遇到阿尔斯通,就连纽约的NBA球星也不希望在街头篮球场偶尔遇到阿尔斯通。马布里承认自己被阿尔斯通教训了一顿,就连一向以强硬防守著称于NBA的安东尼·梅森也拒绝为阿尔斯通辩护。

有些没看过阿尔斯通打球,但是看了阿尔斯通比赛的视频的人,摇摇头说:“谁是阿尔斯通?」;巫术明星后卫米奇·里奇蒙德看到了阿尔斯通的视频,他的反应更加简洁有力。他只说了一个字:“该死!」

为什么这样的极客只能在街头篮球场“表演”,而不能进入NCAA大学篮球场,然后等着被NBA网罗,赚大钱?不为别的,阿尔斯通的学习成绩真的很烂!大学教练对他的技术和学业摇头,只能在斗牛场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