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的历史沿革

春秋战国时期,铜梁属于巴基斯坦。

秦朝时,在甸巴设垫江郡,铜梁为垫江领地。

南北朝时,宋永初元年(420),建立东当曲县,垫江改称当曲县,铜梁定名为当曲县。西魏公三年(556),改县为垫江、河州、石井。

隋唐时期,虽不时县州更迭,但铜梁一直归河州石井县管辖。

唐代,吴四年(704年),刻石镜上放了一根铜梁,属河州。县治初,在努伦山(今潼南县塘坝镇)列苏坝上;开元三年(715),迁至乌金坑(今合川市太和镇富金坝);开元十六年(728年)迁至东柳溪坝(今潼南县惠河乡代厂坝)。铜梁建县,因中国“小铜梁山”而得名,原位于涪江流域,大致疆域包括今天的铜梁、西南合川、南潼南和大足县的大足川流域。开元二十三年(735),巴川郡位于石镜以南、铜梁以东,属河州。甘源元年(758年),在巴川县西南新建大足县。

宋初沿袭唐制。熙宁四年(1071),赤水郡并入铜梁。熙宁七年(1074),重建赤水郡。

元代,始祖至元十七年(1280),巴川郡并入铜梁,仍属河州,郡治巴川镇。

明代,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铜梁、遂宁部分位于安珠县,隶属于重庆政府。

清朝康熙元年(1662),隶属于安珠县和重庆贺州的铜梁被废,并入贺州。康熙六十年(1721),铜梁郡恢复为安珠、铜梁郡,属重庆府。宣彤三年(1911年),铜梁县军政府成立,县衙改为总督署,隶属于重庆政府领导。

民国时期,铜梁在18 (1929)直属四川省政府。民国24年(1935),铜梁属四川省第三行政督察区,后改为永川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铜梁县人民政府于2月22日成立,1949,隶属川东行政公署铜梁专员公署。1951,铜梁专员办改为江津专员办。1981年,江津地区改为永川地区,属铜梁管辖。1983年4月,永川地区并入重庆,铜梁归重庆领导。

1997年6月,重庆恢复直辖市,铜梁仍归重庆领导。

2014 7月15,铜梁区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