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和镇的历史沿革

保和镇曾经是一片被野烟和杂草覆盖的山坡。清雍正六年(1728)春,首任大法官陈权将此处的建筑墙体选作未夕堂。此后,以汉族人为主的移民不断涌入,他们大多居住在这里。260多年来,这里一直是该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清代直隶属未夕厅管辖。民国二年(1913),废厅设县,称市区。民国25年(1936),实验镇改为“包华镇”,隶属第一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划归第一区,1953更名为保和镇,以维护世界和平。“文革”期间,曾改名为“红旗镇”。1975,永春公社辖区改为县辖区,成立区级保和镇公社。1984年5月,政社分离,成立保和镇人民政府。有1个街道办事处,分管7个居民小组;有1个农村办事处负责13个农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