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历史
法律和法令。1948国民党上台后,全面推行种族隔离制度,镇压南非人民的抵抗斗争,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裁。1989,德克勒克成为国民党领袖和主席后,进行政治改革,解禁黑人解放组织,释放曼德拉等人。1991年,非国大、南非政府、国民党等19党派就政治解决南非问题进行了多党谈判,并在1993年就政治过渡安排达成一致。1994年4月至5月,南非举行了第一次所有种族参加的大选,南非举行了第一次不分种族的大选。非国大、南非生产者党和南非工会大会组成三方联盟,以62.65%的多数票获胜。曼德拉成为南非第一位黑人总统,非国大、国民党和因卡塔自由党组成民族团结政府。这标志着种族隔离的结束和一个民主和平等的新南非的诞生。65438+1994年6月2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恢复南非在联大的席位。南非总统纳尔逊·曼德拉签署了新宪法。
它为将来建立新的国家种族平等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
政治
1993 118年10月18日,南非经过多党谈判通过了临时宪法草案,该草案于1994年4月27日正式生效。这是南非历史上第一部体现种族平等的宪法。1996年5月8日,制宪会议通过了新宪法草案,经修改后于65438年10月7日正式通过,65438年2月4日由宪法法院批准。65438+2月10,曼德拉总统签署法令批准新宪法,从1997开始分阶段实施。新宪法保留了临时宪法中民权法案、三权分立制度、联邦政府管理制度和现行司法制度等重要宪法原则和内容。临时宪法的主要修正案是,1999大选后,各政党将在大选中按多数党比例分享权力。新宪法规定,不分种族、性别和宗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机构由宪法法院、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国家检察总署和各级检察机关组成。宪法法院是解释宪法的最高司法机构;最高法院是除宪法事务以外的最高司法机构;国家检察总局对司法部长负责,各高等法院设检察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向各级法院提起公诉。立法机构由国民议会和地方议会组成。议会分为国民议会和省级事务全国委员会。国民议会有400个席位,其中200个由全国选举产生,另外200个由省级选举产生。政府分为三级:中央、省和地方。任期五年,实行总统内阁制。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内阁总理兼任副总统,国会多数党领袖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其他不超过27名部长也由总统任命。总统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以非国大为主体的民族团结政府奉行和解、稳定、发展的政策,妥善处理民族矛盾,全面进行社会变革,实施“重建与发展计划”、“提高黑人经济实力”战略和“平权行动”,努力提高黑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实现了从白人政权向多民族联合政权的平稳过渡。1996年,国民党退出民族团结政府,非国大领导的三方联盟基本上单独上台。非国大继续寻求种族和解。
政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高黑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并连续赢得1999和2004年大选。2007年,非国大提出建设“发展型国家”的理念,强调加快经济发展,妥善解决贫困、犯罪等社会问题。2008年,南非政局发生巨大变化。9月21日,塔博·姆贝基总统宣布辞职。9月25日,国民议会选举非洲联盟大副领导人卡莱马·莫特兰蒂(Kgalema Mothlante)为新总统。165438+10月,部分前内阁和地方高官脱离非国大,成立人民大会党。2009年4月22日,南非举行了第四次民主选举。非国大以65.9%的得票率再次赢得国民议会选举,在除西开普省以外的8个省份中,
赢得议会选举。反对党民主联盟赢得了西开普省的议会选举。5月6日,国民议会选举非国大领导人祖马为南非新总统。
宪法1994临时宪法是南非历史上第一部体现种族平等的宪法。1996年,在临时宪法基础上起草的新宪法正式通过,从1997年开始分阶段实施。《宪法》规定,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中央、省和地方政府相互依存,行使各自的权力。宪法中的权利法案被称为南非民主的基石,它明确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宪法序言》修正案必须获得国民议会四分之三议员和省议会六个省的通过;对《宪法》其他条款的修正必须得到国民议会三分之二议员的批准;如果修宪涉及省规定,则必须在省议会中由6个省通过。
议会为两院制,分为国民议会和全国省事务委员会(简称省事务委员会),任期5年。本届议会由2009年4月举行的全国和九个省议会选举产生。国民议会有400个席位,其中200个席位根据全国选举结果分配,另外200个席位根据各省选举结果分配。非国大获得264席,占65.9%,民主联盟67席,人民大会党30席,因卡塔自由党18席,独立民主党、联合民主运动和新自由阵线各4席,其余席位由非洲基督教民主党等政党掌握。国民议会议长马克斯·西苏鲁。省议会有***90名代表,每个省有10名代表,其中常驻代表6名,特别代表4名,包括省长在内。省议会主席姆宁瓦?约翰内斯?马赫兰古(姆宁瓦,非国大)。南非国民议会和省议会设有与政府部门相对应的专门委员会、临时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