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对我国教育的指导意义

任何一种对马克思的理解都是在一定的历史语境中进行的,其解读的有效性必然是“历史性的”。当前,当哲学界试图以对传统教科书的批判作为重新理解马克思的“出发点”时,是否可以说它促进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但也不可避免地分享了传统教科书的历史局限性?一旦你有了这种自觉的研究意识,必然会出现以下的警示:没有时间的观念必须被“历史本身”沦为教条主义的墓碑。这样,作为“资本逻辑解体”的历史唯物主义要想摆脱不被“石化”的危险,就必须正视这样一个问题: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种被赋予了“时代特征”的历史实在,诞生于19世纪,如何弥合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我们知道,理论如何真正为异质的社会事实说话,长期以来是一个“顽固”的哲学事件,是哲学史上的“哲学耻辱”。理论作为社会现实的抽象,必然会失去社会事实的丰富内涵。用这种没有很多社会事实的理论来指导变化了的社会现实,必然会导致实践的错位。这就进一步决定了历史唯物主义要从“哲学语境”中的讨论转化为如何真正为社会现实发声的基本理论基础。

首先,在“资本的发展”和“资本的不发展”的困境中,我们需要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定位中国的未来。处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由于自身的历史条件,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道路。然而,中国的发展仍处于低水平,因此如何探索资本的发展成为首要的方法论原则。同时,由于资本的引入,必然会进入资本的逻辑时空。一方面,资本具有“巨大的文明功能”。“资本的文明的一个方面是,抽取剩余劳动力的方式和条件,比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更有利于生产力、社会关系的发展和各种要素以新的、先进的形式创造出来。”正是资本不断“升值”的逻辑,成就了“比过去各代人创造的全部生产力更多更大。”但是,资本逻辑有自己的“自我矛盾”,即“一个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数量越大,他就越穷。”一个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变得越便宜。物质世界的升值和人类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同时,资本逻辑导致的社会价值扭曲、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也就是说,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候,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资本?至少,中国的现实是两极分化的,社会越来越注重公平正义和改革成果的* * *共享。这些要求必须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看待《资本论》。特别是在社会面临的现实问题中,表现出了历史唯物主义应有的高度。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是要抛弃资本在当今中国存在的合理性被中国人推至资本永久统治,甚至被全人类推至资本永久统治的恒常性,而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资本生产的真正界限是资本本身”。

其次,当代中国的现实政治问题迫切需要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回应。在当代政治哲学的历史谱系中,主要有三个政治哲学方向: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历史唯物主义的阶级政治和后现代主义的激进民主政治。自由主义政治哲学通常以个人权利主体的逻辑反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集体反抗,将民主自由的诉求严格限制在与经济无关的政治领域,即政治只是一种“政治现象”。这样,自由主义就逃避了“经济领域”的“政治问题”,即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政治领域的压迫与经济领域相比处于次要地位,应该理解为“产权压制民主的个人权利”,基于此,在现代自由主义政治中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自由。面对“后革命”的社会现实,后现代主义应该在民主政治的框架内重新绘制左翼的路线图。基本逻辑之一在于撕裂“经济-政治”的性格,建立“政治本体论”的思维方式。在这方面,后现代政治哲学和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是相似的,它们一起背离了历史唯物主义对政治哲学的基本判断,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哲学必须在“政治”中实现。

在对这一基本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哲学进行评判之后,揭示了它的另一个特点,即它是一种面向现实的、不断依赖历史主体的建设性政治哲学。其理论的真正高度在于,现代国家本身是以现代市民社会为基础的,现代国家的唯心主义的完成也是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的完成,这可以从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先验关系中得到。如果现代公民社会的基础不能改变,政治国家就不可能解决在此基础上产生的问题,政治生活中的自由、平等、正义永远是抽象的、形式化的。在这一逻辑的指引下,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范式转换既要从理论上批判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和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确立话语权,又要对中国社会政治现实中的正义、民主、公民社会、公共事务等当代政治问题做出马克思主义应有的“回应”。最后,中国的社会建设实践必须能够在历史语境中,也就是在“古今”“中西”的框架中,依靠历史唯物主义走出一条中国发展的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唯物史观的方法论高度在于,既不能在现实资本的怀抱中忘记理想,也不能根据理想全盘否定当前的社会现实道路。其实两者都只是一种思维逻辑,忘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可塑性和时间性。那么,对于现在的后发达国家来说,民族复兴的使命只能通过暂时从“理想”上退下来来实现。但历史唯物主义的警示是,任何退缩都是建立在对现代性发展现状的彻底检讨之上的,其真正意义不在于现代性的实现,而在于人的真正解放。唯物史观并不把历史看作是一个自我生成的过程,也不是一个没有规定性的自我生成的过程,而是一个主客体的辩证法,是一个“建构”的过程。中国的社会实践只能在这样的主客体矛盾中寻求“建构”未来的可能契机,这就需要对历史唯物主义与中国现实的互动进行理论探索,从而真正成为“时代精神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