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据该报和华中师范大学发布的最新消息,清华大学历史学家、翻译家、教授何兆武于5月28日上午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何兆武(1921.9-2021.5 . 28),1921九月生于北京,1943毕业于国立西南联大历史系。65438-0986,清华大学思想文化学院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德国马尔堡大学客座教授。他长期从事史学理论、历史哲学和思想史的研究以及西方经典著作的翻译工作。他的译著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帕斯卡尔的《思想》、康德的《历史理性批判集》、罗素的《西方哲学史》等。著有《历史理性批判》、《历史与哲学》等论文集。

何兆武先生的一生影响了我们这一代人。

就中国而言,研究中国近代史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在最近的作品中没有看到张先生,所以我不认识他。如果你是学哲学、政治、法律的,但你不知道何老师,那你真的还没入门,因为这些必读的书都是他翻译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康德的《历史理性批判》、罗素的《西方哲学史》(第一卷)。把他归为历史理论,实在是贬低和误解。

直到今天,中国还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把中西哲学、政治、法律融为一体,提出自己深刻的理解。

看他的《震惊与回应》就够了

中国古代没有原子论;自中世纪以来,我们几乎找不到任何以明确无误的方式建立在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基础上的思想。连捍卫个人权利都只能以经院哲学的形式,即引经据典,而不能以经为据?不言自明的道理?也就是天赋人权。直到19世纪末,康有为的变法,在理论上还是不得不靠古代圣贤的拙见,而不是近代的个人才能。这也许是传统中国与现代西方国家最不同的文化精神。西方的权利观诉诸自然原则,中国的权利观诉诸权威原则。因此,有两种不同的观点:集体的价值取决于它对个人的贡献,个人的价值取决于它对集体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