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坑乡的历史演变

长坑在隋唐时属南安县,唐宪通五年(公元864年)安西建立时属小西场。五代后周显德二年(955)属清溪县,宋宣和三年(1121)清溪改为“安溪”。分为金田乡环吉利(11,12),一直使用到明朝嘉靖元年(1522),又分为环一里和环二里。现在长坑乡属于环二里,一直使用到民国21,1522。民国二十五年(1936)七月,长坑区改为“第三区署”,辖新安镇、建义乡、甘涛乡、浮山乡、金兰乡。民国三十年(1941),第三区改称“第二区”,民国三十年(1942)四月,第二区改称“长康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 1,撤销长康区,隶属崇信区。同年,1撤销崇信区,长坑设立为长青镇。如今的富春、水岗、山坪、田中、三村分属浮山乡和香泉村。1949年9月20日,安溪县解放,安溪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利用中国地下游击活动进行区域划分,设立长坑为“长康区”,辖长庆镇和金兰、福山、多庆、陶盘等五个镇。同年6月,12,长康区改为“第五区”,辖长青镇和。1950年4月,县域调整不变为“第五区”,辖长坑、剑斗、康德、汉青、龙居、温泉6个镇、29个小城镇。1952年7月,全县划分为14区,长坑为“第十一区”,辖13乡。9月1955,11区改为“长坑区”,辖17乡,14区改为“山平区”。1956年6月,全县12个区合并为7个区,长坑区辖长坑、蓝田、香花、感德、周涛等25个乡镇。1958年2月,撤销7个区公所,分为28个乡,设立长坑乡,辖6个小乡。1958 165438+10月,撤销乡建制,全县改组成立9个人民公社。长坑人民公社成立,辖今蓝田、香花、长坑四十个大队。8月,1961,县域再次调整,8个区,长坑区,辖14个小公社。1965年4月,撤销区建制,长坑区分为长坑、香花两个公社,长坑公社辖30个大队。1981年11月长坑公社分为长坑公社和蓝田公社两个公社,辖22个大队。1984年7月,行政机构分离,长坑公社改为“长坑乡”。现拥有26个村,1个居民小组,1个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