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几个疑难问题的解读

西周;难题;笔者在多年的教学中,在讲授和复习高中历史必修题《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第一课时,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人教版、岳麓版等其他版本中都没有讲清楚,给学生带来了很多疑问甚至误解。以下是一些有助于教学的例子。

问题一:官员制度是西周唯一的选官制度吗?官制又称《石清实录》官制,由国王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分为王侯和卿大夫,而这些王侯和卿大夫或是父死子继,或是兄弟姐妹,他们是世袭的,世代为官。官员享有世袭官职的特权。官制可以保证贵族对官场的垄断。它是先秦时期,尤其是西周时期选拔任用官员的基本制度。

很多同学认为,既然官员是世袭的,那么这个时期天下的官制就是选官的唯一途径,下层民众是不能做官的。似乎做官是上层贵族的专利,这是一种误解。其实并不是。以姜太公为例。

《史记》记载的齐太公世家:祖上尝遍四山,左玉萍为水土立下汗马功劳。在之际,他被封于鲁,或封于沈,姓蒋。夏商时期,沈、陆或为冯至蜀或的后裔,后为苗人。吕尚改又穷又老,就收周锡伯为师。

在夏商时期,姜尚的祖先是庶人,他甚至更穷。但被文王发现后,就当了老师。这是一个从民间到官方的典型例子。所以下层老百姓也可以做官,做官也不是贵族绝对垄断的。官制是先秦尤其是西周时期选拔官员的基本制度,但不是唯一的方式。

西周以后,下层民众做官的机会更多了,从我们研究过的军功爵位制度就可以看出来。赵简子在《两年丧公》中说:战胜敌人的人,看病时以郡为准,看病时以郡为准。他们将有十万个领域,庶人将是工商业,人民和部长将被免除。

甚至对于庶人和工商业来说,他们被赋予了成为官员的权利,也就是说,庶人也可以成为学者和官员,这也说明下层阶级也可以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

问题二:秀才的儿子如果不是长子会成为平民吗?还是学者?根据人教版历史必修一课文的介绍,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级制度是根据血缘关系形成的。天子若死,皇位由长子继承,其他子孙封为侯;诸侯死时,其位由长子继承,其他子女封为卿大夫;卿大夫死了,他的位置由长子继承,其他子女都做了秀才。那么,如果医生去世了,他的位置将如何分配?秀才的儿子,如果不是长子,会成为文官吗?还是学者?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学者。

学者和督抚、博士一样,都是官职。官的士死后,按照宗法制度,官位当然由长子继承,其他儿子没有这样的官位。但其他的儿子仍然有学者的身份,是官职的候选人。根据官话对齐国语言的记载,管仲统治齐国,将齐国分为工商六乡、士子十五乡。按照当时的规定,职业世代冲突,不能更改。这就是所谓学者的子恒,学者的子恒,工商业的子恒,商业和农业的子恒。

秀才子恒是秀才,也就是只有秀才之乡的人才有资格成为秀才,但这并不意味着秀才阶层的任何人都可以直接成为官员。要想真正获得士的身份,还必须接受以礼仪、音乐、射术、御术、书法、数学为内容的六艺教育。可见,秀才是官职,主要是指一种阶级身份。

士子在和平时期有佩带武器的权利,战时会成为君主和医生的雇佣兵,是军队和军中中层军官阶层的主要来源。在奴隶社会,的士和武士几乎是同义词,也就是说,所有的文人都是武士。顾刚先生明确得出结论,我国古代人都是勇士。

据文献记载,善作士者,不尚武,士与帅兵,亦算皆勇士。

学者可以当官,可以当战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庶人享受不到的。士子还是士子,属于上层统治阶级。所以,读书人的子女不是老百姓。

问题3:井田制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关于井田制的性质,在我听过的很多老师的课上,包括笔者的讲课里,简单说就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公有制。很多同学认为土地根据是否是普天之下的国王土地就属于国王,并且认为当时天下私有,家是个人的家,所以这种土地制度属于私有制。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这是天子主权的问题,与所有权无关,强调的是天子至上。即使在周朝的首都,也不是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周天子。周厉王申请了专利,瑞傅亮医生教导他,“丽芙,万物皆生,天地万物皆含。”。但是,如果专精于此,危害更大。胡克专也申请了专利,特别是如果是小偷的话。王做了就鲜,说明土地不属于王。

周瑜用普通话说:王玄在南方失去了他的老师,但期望人民生活在太原。

父钟山谏曰,人不可期。

连预期的人都反对,可见百姓并不都是天子所有。

陆地之滨,不就是王臣刚强调天子至上吗?

从这个角度来看,周的统治权是非常有限的,无论是对土地和人民还是对诸侯。我们不能以是否是普天之下的王地来判断西周的土地是私有的。

井田制实际上是从原始氏族公社的土地公有制发展而来的,保留了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下农村公社管理土地的一些形式。学者们基本同意,井田组织内部存在着从公有制向私有制的过渡,其存在是建立在一定程度的公有制基础上的。因此,井田制是一种公有制。

从法律概念上讲,公有制是指土地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归公众所有,私人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在性质上是不可交易的;而私有制则允许私人对土地拥有合法的财产权,可以买卖,买卖得到法律认可。井田制不好田,官方是绝对不允许买卖的。所以井田制不是私有制,而是符合公有制的特征。

老师,传道授业解惑。

教师要善于解谜,突破课本内容,灵活处理课本,更深入透彻地讲解课本,让学生对课本知识有更深刻的理解,帮助学生掌握知识。

参考文献:肖作贵。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与演变。2006年中学政治与历史。胡继创。关于井场系统若干问题的讨论。学术研究,1981。全仁经。井田制名义上是国有吗?历史研究,2008年。朱念琪。论中国古代的公私土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