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同业拆借利率的历史

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有借贷市场,商业银行之间也有借贷市场(同业拆借)。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按照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拆借市场利率执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又称“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和临时性头寸调节的市场。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最早出现在美国,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根据美国1913年通过的《联邦储备法》的规定,加入美联储银行的成员银行必须按照存款额的一定比例向美联储银行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但由于清算活动和日常收支的变化,总会出现部分银行存款准备金多余,部分银行存款准备金不足的情况。拥有超额存款准备金的银行需要用超额部分获得利息收入,而存款准备金不足的银行必须想办法借入资金弥补准备金缺口,否则将受到央行缓缴或少缴准备金的处罚。

这种情况下,存款准备金过剩和不足的银行客观上需要互相调剂。于是,1921在美国纽约州形成了一个联邦基金市场,内容是调整美联储银行成员银行的准备金头寸。

20世纪30年代第一次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后,西方国家普遍加强了中央银行的作用,并相继推出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作为控制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手段。与此相适应,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也迅速发展。经过长期的运行和发展,今天西方国家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在交易内容的开放程度和融资规模方面,与形成时相比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