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兵役制度是怎样的?宋朝的国防特点是什么?
募兵制主要实行于宋代。新兵多为灾荒灾民,实行灾年招募饥民当兵的制度。此外,该营的儿童被鼓励代替他们的父亲和兄弟当兵,或与罪犯一起当兵。缺兵的时候也是以民为军。一旦被招募,我们将是一辈子的朋友。北宋规定,各路征兵制由长官或监军进行,挑选壮丁为禁军,矮小体弱者为湘军,以“兵样”或“木架”为标准。新兵入伍时,在脸上或手臂上纹上文字以示军号,所以征兵也叫刺。他们的家人可以和他们一起住在营房里。宋军实行排序制,每年春秋两季按照上中下的标准进行训练和考核。身强力壮且有武艺者,可由湘军晋升为皇军,武艺出众者,可赏以优物,可补军衔。武艺不如下人,马军就沦为步军,但不如湘军。老弱病残要么被降职,要么被开除军籍,要么沦为“富余人员”,提供给军队打杂。皇军、湘军、土军一般60岁退休,衣食减半。死亡军人家属有抚恤、伤残、安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