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的主要历史功绩

隋文帝对老百姓实行宽大政策。政权基本稳定后,隋文帝开始了一系列改革,包括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制度、税收、土地制度、法律、钱币、对外关系等。隋文帝结束了中国几百年的分裂,也结束了中国三四百年的战乱时代。

主要成就是建立了三省六部制

中央政府设置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尚书令、阎娜、内史为长官,行使宰相职能,协助皇帝处理国家事务。内省和门下省是机要部门,内省负责起草和公布皇帝的圣旨;门下省负责审核文史部起草的诏书和尚书省准备的抄本;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吏部、礼部、兵部、吏部、科部、工部六个部门组成。每个部门都有一位部长担任主管。《尚书》令下,《尚书》左右仆射各一,左仆射三事,即官、礼、兵,右仆射三事,即官、官、工部。尚书领、左右仆从、六部尚书合称为“八席”。开帝三年(583),改支为民政部;所有的官员都是刑罚。除了三省之外,还有两个秘书省和太监省,分别负责书籍的编纂和宫中的祭祀。此外,还有两个皇家和大都会水站,分别负责监督和水利。这不仅加强了中央集权,而且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新阶段。

简化地方官员制度

隋初,隋文帝在建立三省六部的中央机构后,对地方机构进行了改革。南北朝以来,因为郡的设置,形成了“人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局面。隋初,沿北齐、北周设置了三级地方机构。隋文帝在位三年,在河南省武将杨尚希的建议下,废郡而改州县两级制。州刺史,县令。

修改“皇法”

修改“皇法”。81项死刑罪、150项流浪罪、上一代的一千多项酷刑、棍棒和种族灭绝行为全部被废除。同时也减轻了许多法律的内容,如“流放六年,改为五年;五岁时,刑从三祭变;其余的以轻代重,化死为活。“对犯人采取谨慎的态度,而不是漠视人命,有效地防止了冤案的发生。文帝变法使法律不那么残酷野蛮,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了使隋朝早日繁荣昌盛,隋文帝大力发展社会经济。

凌俊·田零

隋初,在北齐、北周均田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均田制。均田令规定丁男、中男露田80亩,永业田20亩,妇女40亩。奴婢5口地1亩。永业田不还,开田在受种人死亡后还。对普通农民采取鼓励种田种桑的政策,对贵族家庭兼并土地予以打击,保证农民正常生产。从而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实行均田制后,国家可以控制更多的劳动力,增加税收。

建立粮仓

文帝设立的仓库可分为官仓和义仓两种。官仓的粮食是用来供养军人的。设立官仓的目的是增加关东水运的效率;也就是说,原来从关东各州直接运粮到京师的方式,改为集中分段运输的方式。并在黄河沿岸设立米仓,先将关东各州的粮食集中在这些仓库里,然后利用黄河和广通运河运往京城。因此,节省了时间、人力和物力。根据唐朝的估计,文帝末年仓库里储存的粮食可供政府使用五六十年。义仓又称社仓,位于农村,其储粮是民众在饥荒时捐赠的。老百姓和士兵捐赠的粮食存放在当地的社仓,“社部”负责救济和保管。万一某地歉收,发生饥荒,就会用某个社会仓库储存的粮食救济饥民。还规定了私户向社仓捐粮的标准:“上户只有一石,中户只有七斗,下户只有四斗。易仓的建立是人民生活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