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的历史是怎样的?

早在2000多年前,今天的茅台镇就被汉武帝誉为“甘美之乡”,从此作为朝廷贡品而闻名遐迩。茅台酒的历史:据史料记载,公元前135年,汉武帝命唐萌去南越。唐萌喝了南越(今茅台镇所在的仁怀县)产的酱油后,把酒带回长安,受到汉武帝的称赞,留下了“唐萌喝酱油做夜郎”的传说。据清代旧遵义府记载,道光年间,“茅台烧屋不下二十间,付粮不下两万石。”1843,清代诗人正真盛赞茅台“酒冠贵州人国”。

1949之前,茅台酒产量下滑,酒厂只有三家,分别是华姓出资的“成毅酒厂”,称为“华茂”;王兴资助的“荣和酒房”叫“猫王”;赖兴出资的恒兴啤酒厂叫“赖茅”。1951年,政府以赎买、没收、接管等方式,兼并了成毅(华茂)、荣和(猫王)、恒兴(赖茂)三家私营酿酒作坊,实行“三毛合一”政策——国营茅台酒厂成立。

茅台酒被誉为“国酒”。具有色泽清澈透明、香味醇厚、入口绵软、口感脆甜、留香持久的特点。人们把茅台酒的独特香味称为“茅香”,这是中国酱香风格最完美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