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简介

道家的“无为”一般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主张天(自然法),即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无为。提出“道法自然”、“天地万物生而有之,生而无之,生而不依附之,长而不杀之”。二是崇尚人性(人事规范),即人的活动要像天一样自然。提出“辅佐万物之性,而不敢为之”。其中,崇尚人性有两层含义:一是倡导人要顺应自然,顺应天命,不要随意破坏自然的和谐与平衡;二是在社会人际关系方面,主张统治者遵循“道”的自然无为精神,尽量简化各种社会制度和规范,以保持民风淳朴。

所以,不作为不能理解为不作为。《淮南子原道训》:“无为其道,和为道”。道家的“无为”就是清静、自制的意思,是道家以“道”修身的理想境界。如果你能达到这种理想状态,你就可以做任何事情(“什么都不做,什么都做”)。

儒家说“无为而治”,如《论语·卫灵公》:“无为而治者,亦顺也!丈夫有什么不好?只不过是向南敬自己罢了。”“圣人贤明,而不待其有所作为”是儒家的“德治”思想,是汉代道家将老庄的“出世”思想与儒家的“经世”思想相结合的政治思想。这种思想强调社会和谐与自然,与民休养生息而不扰民,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以和道家提倡的“无为而治”是不同的。春秋战国时期,五霸相争,七侠相争,战争不断,社会动荡。面对杜会之乱,思想家们提出了治国安民的方略:名学者导之以礼之治,儒家提倡仁义,道家老子提出无为之治。作为统治阶级专用的南方技术,无为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治国的角度研究无为而治也具有现实意义。所谓无为而治,就是通过无为而治来实现对世界的统治。什么是无为?从字面上看,无为似乎意味着不作为和消极不作为。其实这是一个看文学创造意义的问题。什么都不做,我的意思是什么都不做。他曾说:“天下之难必易,天下之大事必详。”“无为而治,为乱而治。”在这里,“必须做”、“受益”、“治愈”都是有所指的。“无为”不是无为,而是无为而为。

《道德经》的思想核心是“道”,是无为,但“道”是有规律的,约束着宇宙万物的运行,万物遵循规律。延伸到治理国家,“无为而治”就是以制度(可以理解为《道》中的法律)治理国家,以制度约束臣民的行为,一切臣民都遵守法律制度。老子的“无为而治”是依法治国,而不是人治;过多的干预社会秩序是混乱的,而法治是有序的。“无为而治”是皇帝的亲政,即清心、知人、善任,把合适的人才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把具体的事情和大臣们分担,只是不需要皇帝亲自动手。

“无为”的“无”字,在所有的古版《老子》中都是它的繁体字“莫”。在词源意义上,根据庞朴先生的考证,它与古代人们试图与不易察觉的神灵交流的乐舞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莫”并不是没有意义,而是无形的、不易察觉的。所以“只有”就是“好像什么都没有”。(说“无”)可见,在本义上,“无”不是无为或不作为,而是润物细无声的行为。张占把陶的这一特点称为“天恩”。

在老子那里,无为可以分为道的无为和人的无为。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37章)老子说,世间万物都是由道生化的(第51章:“道生,德育”)。从这个意义上说,道是“白白的一切”。道是无意识的、无目的的,是在为万物提供根本依据的意义上说的。而且,道不是游离于万物之外,而是存在于万物之中。所以道的这种“无为”不是表现为一种外力,而是作用于万物,所以不露痕迹,而是表现为天地万物的自我行动、自我改造、自我形成,所以道看似无为。

人的“无为”是不一样的。作为认识和实践的主体,他的一切行为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他对事物的作用表现为一种外力,所以人的“无为”不可能完全看不见。人对事物的“行为”基本上有两种情况或类型:一种是遵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和发展趋势,因势利导;另一种是违背事物的自然本性和发展趋势,强行妄为。很明显,老子提倡的是前者,用他的话说,叫“扶万物之性而敢为之。”(第64章)既然是以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为导向,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那么自然作用的事物主要表现为自力、自适、自成,人的这种行为或作用都不同程度地具有“貌似虚幻”或无为的特征,特别是从结果上看, 人的行为目的和意志被对象化了,变成了“人化的自然”“人化的自然”,比如农作物,包括人培育的花草树木,就上面很难看到的人类行动的痕迹而言,与自然植物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人对事物的所作所为都是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利”,所以通常被称为“因势利导”。但是,人的价值观还有其他方面,比如善与美。“善”也可以称为“义”。《诗经·风雅·文王》:“玄昭仪问,有天降之危。”毛传:“义也善。”简媜:“宣,都结束了。”这两句诗的意思是,很清楚它的好是世人皆知的,也是天上的。义不同于利。中国古代的仁人志士更注重“义”,所以孔子说“不义而富贵,于我如浮云。”(《孟子》)所以,也是基于事物的自然本性和发展趋势,也有“因势利导”和“因势利导”的区别。比如思想政治教育恐怕主要是因势利导,所以不能叫“因势利导”,这一点似乎是公认的。庄子强调人的“无为”必须遵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和发展趋势,也强调不要掺杂个人的自私和偏见。所谓“自私”,主要是指自私之心,勇争之心,野心之心。老子的“心”(第四十九章)指的就是这种“心”。这一点也很重要,因为如果掺杂了个人的自私和偏见,就很难遵循事物的自然本质和发展趋势,甚至很难理解和把握事物的自然本质和发展趋势。今天也是如此。比如,一些领导干部在一些问题上不能实事求是,一个重要原因很可能是其结果与个人、单位、部门或地区的利益发生冲突。

总之,“无为”作为老子政治哲学的范畴,是指人们的指导思想、行为原则和行为方式。他还把这种行为称为“无为”(第63章),即无所事事。“无为”作为一种行为方式,主要有三点:一是要遵循事物的自然本性和发展趋势,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建立在正确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自然本性和发展趋势的前提下(比如人性要求生存、发展、思考和不甘被奴役,这一点必须得到承认和不可侵犯);二是“辅佐万物之性而不敢为”,即根据遵循事物自然本性和一般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以道所体现的弱方式进行辅佐或引导,使其向有利于事物和实践主体的方向发展;第三,在这个过程中要公心,尽量摆脱个人主观偏见,客观公正行事。所以,如果给“无为”下一个定义,似乎可以说,“无为”作为老子政治哲学的一个范畴,绝不是无为的意思,而是指人的这样一种行为原则和方式,即按照事物的自然本性和整体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以客观公正的态度,用道所体现的弱者的特性和方法去辅助、引导或改变它们,使之既有利于客观事物,又有利于客观事物。

需要注意的是,老子一开始就提出了“无为”的概念,主要是针对王厚等统治者的“有为”。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各国争夺城市,掠夺土地,贵族骄奢淫逸,暴政比老虎还厉害。政令无数,百姓怨声载道,暴乱此起彼伏,都是统治者的“许诺”造成的。所以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粮税之多,以饥为上。老百姓很难治,在上面做点什么也很难治;民之轻死,以其生存之厚。”(第75章)可见,老子这里所说的“有为”(在老子的书里,“有为”只是在这里看到的),与我们今天理解的“有所为”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指统治者从自己和自己阶级的私利出发,从根本上违背人民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依靠武力和权力任意行事。老子提出了“无为”的概念,旨在警示君臣等统治者不要违背人民的利益、愿望和要求而强行肆意为之,期望他们效仿陶的无为和圣人的“敢为则辅之以万物之性”,从而为人民自立、自强、实现社会自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因为在老子看来,“我(据:贤王)无为而民自造,我宁静而民自以为是,我无为而民富,我无欲而民朴。”(第五十七章)

应该说历代的一些注释家对老子的“无为”做了很好的诠释。如《淮南子修武训》作者说:“吾若谓无为,则个人之志不公平,情欲不废正术,而按理办事,因有资本而立功,能顺自然之势,而不容屈真理之人(据:巧诈)。对感情没有反应的,攻而不动。夫用火掘井,以淮灌溉山,则用己之背于自然,故谓之有为。”引文“若夫”后的那句话,意思是说,如果试图用火烧干井水,把淮河引向大山,那是一种背离事物自然本性,只凭自己主观意志的行为。这叫“有为”。

需要指出的是,历代一些论者对“无为”有很多误解和不正确的解读。《淮南子·修吾训》曾引用了对老子“无为”含义的一种误解,即“无为即沉默、无动于衷、无法吸引、无法推动等等,是道的形象。”荀子认为,道家的“无为”是抹杀人的主观能动性,是“遮天而不知人”。魏晋时期,郭象有所谓“性分”,认为一切与他的“性分”(主要指他的智力和社会地位)相符的行为,都属于“无为”;一切超越自己“性”的行为,都属于“有为”。(《庄子注》)直到近代,仍有少数笔记作家将老子的“无为”解读为“无为”,认为老子的“无为”表现为被动、不作为,反对社会历史的任何变革,说老子“希望社会不做任何事,人无欲望,天下自然安定。”

绝不是这样的。我们知道,老子笔下的圣人是道的化身,是圣的君王。他们是“无为而教,无言而教”,而圣人是“无为而无不为,生而无有,不为而有所依,得志后而活于荣华”。(第二章)如果无为就是“无所作为”,那为什么说“生而无有,行而无靠”,又怎么谈得上“成功”呢?而且老子把“生而无有,行而无靠,长而不杀”的行为,视为“宣德”,也就是最高的德性。(第51章)可见,“无为”绝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要使人能够更好地按照事物的自然本性和发展趋势“行事”,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相反,如果你出于自己的私利或个人意志而强行或傲慢行事,就会事倍功半,甚至遭受严重的挫折或失败。所以老子告诫我们:“做的人吃亏,拿的人吃亏。正因为圣人无为,所以没有失败,没有坚持,没有失落。”(第六十四章)

“无为而治”并不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只是坐在皇帝的宝座上无所事事。第一,舜先“绍尧”,即继承了帝尧治国的优良传统;其次,舜的思想是“使人多职”,即知人善任,依靠于、、嵇等圣贤治理国家。史书记载了他们共商国事的事迹。第三,“德盛则民心所向”,即舜帝以自己的德行影响人民,人民全心全意拥护他。对于一个皇帝来说,这三条规则非常重要。从这三点来看,“无为而治”就是无为而治,但皇帝没有必要事事亲力亲为。事实上,舜帝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淮南子修武训》作者在列举了神农、尧、舜、禹、唐的功绩后说:“这五圣是天下之主,他们竭尽所能,为民兴利,除恶务尽。嫁给圣人者,不耻其劣根性,不愁短命,不愁民穷。”由此可见,包括舜在内的古代圣王的“无为而治”,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增进人民的利益,消灭农药,治理国家,堪称励精图治的典范。宋徽宗长期忽视政治,甚至把国家搞成了将军和昏君,但他很好的诠释了“无为”和“无为而治”(可能别人抓了把刀,写了个鬼故事)。他说:“圣人之治,岂弃人与物,而自立于一无所有之地?”只是出于不作为。万物的变化是物理性的,圣人的人性是建立在万物之上的,永远是一体的,是受理性支配的。有所为,有所不为。事物是有生命的,所以它们是成功的。有治不好的人吗?所以上治就是日月星辰各得其序,下治就是鸟兽草木皆其性。”(《宋徽宗释道德真经》)意思是说,皇帝不是无为,只是这种“无为”表现为一种无为的方式,即“出于无为”。皇帝凌驾于众人之上,所以他能顾全大局,整合大家所做的事,因势利导,辅助自己成功。庄子用寓言来描述道、真人等概念,很多篇章都是为了表现得道之人的崇高境界,从本意来说一点也没有错。但是,这对每个人都说明了一种价值观:没事干的人是最幸福的。那么在普通读者看来,无为就成了实现这种最高价值的手段。那么,对每个人来说,他们就会向无为靠拢,故意“无所作为”。“没有注意到的是,‘刻意无为’和‘不刻意为之’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后者才是道家真正的精神。

就像老子说的,无为而治。这句话只是想说明大家的一个现象,就是什么都不做就会导致什么都不做。但如果很多人用有色眼光解读,当“无为”成为我们的目标时,那么我们当然应该无为,但这种“应该无为”显然是一种“刻意无为”。于是,大量的道教徒从虚无主义中误入歧途。

老子以来的道家学者都主张“无为”。以前很多人认为“无为”就是无为,这对于战国时期的道家主流来说,大概是不正确的。英国李约瑟博士准确地指出,过去的大多数评论家和翻译家都有误解,“无为”的真正含义是“不做违背自然的活动”。所以这其实是一个人与自然和谐范围内的问题。1973年底在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发现的道教帛书《黄帝内经》证实了这种对“无为”的解释。明确对应天道和人事。战国末期的道家著作《管子》也详细论述了这一思想。其中,天子作为人类的代表,他的一切行为都必须遵从自然,这显然是基于当时的宇宙观。道家的天、地、人学说,类似于《易传》中的三才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