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ppp模式“详解”

什么是ppp模式“详解”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是指政府和私人组织为了提供某种公共产品和服务,以特许协议为基础的伙伴关系,通过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通过单独行动取得比预期更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因其政府参与运营的全过程而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PPP模式以特许经营的形式将部分政府责任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充分合作”的共同体关系,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和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PPP模式更适合公益性强的垃圾处理或其中一个环节,如危险废物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等。这种模式需要合理选择合作项目,考虑政府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和程度,值得探讨和不解。

截至2005年[1] 2015438+0年底,国家发改委公开推荐的第一批1043个PPP项目中,已签约项目329个,占推荐项目的31.5%。

PPP模式,又称PPP融资,或PPP。

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一个词PPP(公私合营或合资企业,又称公私合营)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流行,尤其是在欧洲。该术语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指政府与私人企业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人企业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本文旨在总结购买力平价的各种定义,并探讨其理论基础。

狭义

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括BOT、TOT、DBFO等模式。狭义的PPP强调的是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ValueForMoney原则。

广义定义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营”。简而言之,它是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营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虽然私营部门长期以来一直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但购买力平价术语只是在最近十年才出现。在此之前,人们广泛使用特许权、BOT和PFI等术语。PPP本身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加上意识形态的不同,世界各国很难就PPP的确切内涵达成共识。德国学者NorbertPortz甚至认为,试图概括PPP是什么或应该是什么几乎没有意义。它没有固定的定义,很难研究这个模糊的英语单词的来源。PPP的确切含义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分类方法

世界各国意识形态不同,处于PPP发展的不同阶段,导致不同国家使用的术语不同,或者对同一术语的理解不同,给PPP的分类带来很大麻烦。根据笔者查阅的资料,各国或国际组织对PPP的分类有十几种。

PPP的各种模式及其意义

广义的PPP可分为三类: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其中:

外包类

PPP项目一般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功能,如只负责项目建设,或受政府委托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一些公共服务,通过政府付费实现收益。在外包PPP项目中,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特许经营类别

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进行分成。

承担项目风险,分享项目收益。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公共部门可能会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者给予特许经营公司一定的补偿,这就需要公共部门协调私人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之间的平衡,所以特许经营项目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特许经营项目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节约整个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项目的资产最终由公共部门保留,所以一般有一个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过程,即要求私人部门在合同结束后将项目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转移给公共部门。

私有化阶层

PPP项目要求私人部门负责项目的全部投资,在政府的监管下,通过向用户收费收回投资来实现盈利。由于私有化的公私伙伴关系项目的所有权永久归私人所有,而且没有有限的追索权,因此私营部门在此类公私伙伴关系项目中承担的风险最大。

他们运作的方式

在发达国家,PPP的应用非常广泛,可以用于基础设施投资(如水厂、电厂)和很多非盈利性设施(如监狱、学校)。北京准备通过法定货币建设6个奥运场馆,我们认为PPP是一个极好的方式。奥运场馆很难平衡自己的资金,政府需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投资,使项目商业化运作。同样,北京准备大规模建设城市铁路,PPP也是最有效的方式。

主要优势

就是把市场机制引入基础设施投融资。并非所有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都具有商业可行性。

应该说大部分基础设施是无法商业化的。政府不能认为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基建项目就意味着政府完全退出投资领域。在基础设施市场化的过程中,政府将不得不继续向基础设施投入一些资金。对于政府来说,PPP项目的投入比传统方式少,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是政府采用PPP的收益。

(1)消除成本超支。在初始阶段,公共部门与私营企业、私营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确定、可行性研究、设施和融资等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项目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缩短了前期工作周期,降低了项目成本。只有在项目完成并得到政府批准后,私营部门才能开始受益。因此,PPP模式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项目成本,可以消除项目竣工风险和资金风险。研究表明,与传统融资模式相比,PPP项目平均可为政府部门节省17%的费用,且建设工期能够按时完成。

(2)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摆脱繁重的工作,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转变为监管者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减轻政府在预算方面的压力。

(3)促进了投资者的多元化。利用私人部门提供资产和服务,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同时,私营部门参与项目还可以促进项目设计、施工和设施管理流程的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

(4)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弥补彼此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长期互惠互利的目标,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大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将参与项目的各方整合成一个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的不同利益起着关键作用。

(6)合理的风险分配。与BOT等模式不同,PPP可以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担。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了部分风险,风险分配更加合理,降低了承包商和投资者的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担风险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7)应用范围广。该模式突破了引入民营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各种限制,可应用于城市供热和道路、铁路、机场、医院、学校等各种市政公用事业。

意义

彼得夫。管理学家德鲁克曾指出:“政府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它真的做不了或不擅长社会或社区工作。”在知识经济时代,资源的吸收和分配应该以高效的方式进行。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规划,政策的执行由非政府社区或私营部门进行。这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长期财政负担,还可以将社区和人民的力量引入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以加强公民意识和社会认同,同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建设运营效率。因此,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PPP的研究具有现实和积极的意义。

先决条件

政府支持

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在PPP模式中,公共和私人合作伙伴的角色和责任会因项目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政府的总体角色和责任(为公众提供最佳公共设施和服务)保持不变。PPP模式是提供公共设施或服务的有效方式,但不能替代有效的政府治理和决策。无论如何,从保护和促进公共利益的立场出发,政府应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招标,理顺参与机构之间的权限和关系,降低项目的整体风险。

2065 438+05 10 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在北京召开推进PPP项目电视电话会议。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贵州等7个省份推出287个项目,总投资约9400亿元,涉及市政、公路、轨道交通、机场等领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在会上表示,推广实施PPP模式,对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效率、扩大有效投资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推动实施PPP模式的热情非常高,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但与此同时,民间资本的参与仍然不足。专家分析,民间资本仍存在信心不足、意愿不强等问题,同时由于对政策不了解,还存在分散、无序投资等问题。向民间资本开放盈利预期良好的项目,有助于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2]

健全的法律

健全的法律法规。PPP项目的运作需要在法律层面明确界定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在项目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以保护双方的利益。在PPP模式下,项目设计、融资、运营、管理和维护的各个阶段都可以采用公私合作的方式,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参与方进行有效约束,是最大限度发挥优势、弥补不足的有力保障。

2065438+2005年6月1日,我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明确,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实行特许经营,境内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获得收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确立了社会资本可以参与特许经营的制度创新,业界默认为“PPP基本法”。

专业的

专业机构和人才的支持。PPP模式的运作广泛采用项目特许经营的方式进行结构性融资,需要复杂的法律、金融、财务知识。一方面,要求政策制定参与者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的PPP交易流程,为项目运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相关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需要专门的中介机构来提供具体的、专门的服务。

发展模式

PPP模式的典型结构是: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与中标人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设公司、服务管理公司或投资项目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公司),特殊目的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运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直接协议。本协议不是为项目担保的协议,而是向贷款机构承诺按照与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的协议。该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够更顺利地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给予私人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以换取基础设施的加速建设和有效运营。

实际应用

PPP模式广泛应用于各种项目中。PPP模式已被广泛应用。1992英国最

及早应用PPP模式。英国75%的政府管理者认为PPP模式下的项目满足并超过了价格与质量关系的要求,可以节省17%的资金。80%的工程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而常规招标项目只有30%按期完成;20%未能按期完成,最长拖延时间不超过4个月。同时,工程造价80%在预算内,一般传统招标方式只能达到25%;20%超出预算,因为政府提出调整项目计划。根据英国经验,适合PPP模式的项目包括: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卫生(医院)、公共安全(监狱)、国防、教育(学校)和公共房地产管理。智利在1994引入了PPP模式,以平衡基础设施投资和公共事业。因此,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得到了改善,并获得了足够的资金来投资于社会发展计划。已完成36个项目,投资60亿美元。其中交通项目24个,机场9个,监狱2个,水库1。年投资规模从模型实施前的3亿美元增加到6543.8+0.7亿美元。葡萄牙从1997开始PPP模式,最早应用于高速公路网建设。2006年10期间,高速公路里程翻了一番。除了道路,正在实施的项目还包括医院的建设和运营、铁路和城市地铁的建设。巴西于2004年6月5438+2月通过了“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法案,对国家管理部门在PPP模式下进行项目招标和签订项目合同做出了具体规定。据巴西计划部介绍,已列入2004年至2007年四年发展计划的23个公路、铁路、港口和灌溉项目将是PPP模式的首批招标项目,总投资为654.38+030.67亿雷亚尔。

推进中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营化。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引入PPP模式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政府也开始意识到这些重要的价值,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层面为PPP模式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