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所有的正史?
二十四史,中国古代朝代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始于传说中的黄帝(公元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共3213卷,约4000万字,以统一的传记体写成。
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收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收录新元史,反而把清史草案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说,如果这两部书都被纳入正史,就形成了后世通常所说的“二十六史”。
二十四史的历史
三国时期,社会被称为“三史”。“三史”通常指东汉刘真写的《史记》、《汉书》、《东观汉纪》。《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东汉史》,被列为“三史”之一。《三史》、《三国志》合称“前四史”。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是记载三国、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十个朝代的史书的统称。后来出现了《十三朝史》。《十三朝史》包括《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加了《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清朝乾隆初年,《明史》出版,加上以前的历史,总名《二十二史》。后加《旧唐书》为《二十三史》。《旧五代史》编自《永乐大典》,亦收录其中。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由乾隆皇帝决定,合称《二十四史》。并出版了《武英典本》。
中国古代把《二十四史》称为“正史”。“正史”之名见于《隋书·经籍志》:“天下有著述,皆有意为正史。”乾隆皇帝签署《二十四史》后,“正史”的称谓为二十四史所专有,获得了“正统”史书的地位。
民国十年(1921),徐世昌总统以《新元史》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