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的故事
宁晋县历史上曾有师洋县、冀涛县、瑶姬县、大陆县等地名。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称宁晋县,为古晋之地。并以和平之意为名(见河北省县名考证)。
今之县,春秋时为晋国之地,有杨之邑(《太平宇宙录》“春秋晋杨家镇”,称“坟北十里”)。战国时期是赵国的领土。秦朝属于巨鹿县。西汉时设师洋县(今城关)、毕涛县(老城在县南),先后封鹤城后郭(老城在县东北,文帝九年废)、李湘后郭(老城在县东,西汉末废),均属冀州巨鹿县。东汉时,杨、瓦陶两郡属冀州巨鹿郡,郡治瓦陶郡。建安十七年(公元212),毕涛县划归冀州魏县。三国,魏时,师洋、瓦陶四郡仍为冀州巨鹿县(黄初七年废县,六年迁县),郡辖瓦陶郡。到了金代,废弃的师洋郡并入冀涛郡,是冀州巨鹿的国政和首领。北魏时,冀涛县属定州北巨鹿县。北魏永安二年(公元529年),冀涛县设在瑶姬县,属鄞州南巨鹿县。北齐时,瓦陶县并入瓦窑县。隋朝开六年(公元586年),尧尧县改名为陶涛县,隶属赵州。十六年(公元596年),广安县(今隆尧县)设内地县,故老城位于县城东南鱼台村(鱼台南北),大业二年并入襄城县(今隆尧县)。毕涛和大陆两县先属滦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毕涛县划归昭君。唐代毕涛郡属赵州(武德五年改名滦州,贞观元年改称赵州,属河北道)。天宝元年(公元742年),瓦陶县改称宁晋县,至今仍辖本县,隶属河北赵州(先称昭君,至德二年改称赵州)。五代时,宁晋县属赵州。宋代宁晋县属河北西路清源府。存后改为河北西路沃州(清元府天惠七年改为赵州,天德三年赵州改为沃州)。元代宁晋县属真定道永安府(太宗六年建立),太宗七年(公元1235年)永安府被废,划归真定道赵州。明代,宁晋县属于真正的都城赵州。清代宁晋县于嘉庆二十五年(公元1820年)由宁更名为宁,隶属直隶肇州。
民国时期“宁”字逐渐改为“宁”,原属直隶济南路(三年改为大明路),十七年(公元1928年)划归河北省,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划归河北省第十三巡检司。
抗日战争爆发后,于9月在晋安区成立,1938,辖宁晋县。1940夏秋,宁晋县主体地区属冀中区第七区(隶属晋察冀边区);宁晋县南部(当时称“宁南县”)属于冀南十一区(隶属晋冀鲁豫边区)。1941年,宁晋、赵县、元氏县组成赵联合县,宁晋县划归冀中区,第七区;此时的宁南县还是冀南十一区。抗日战争胜利后,赵联合县随即撤销,宁晋县改为冀中六区;此时的宁南县属于冀南四区。1946年7月,宁晋县改为冀中区第十一区;宁南县还是冀南四特区。1948年9月成立华北人民政府,随即撤销晋察冀、晋冀鲁豫区,宁晋、宁南两县分别与冀中第十一区、冀南第四区一起划归华北行政区。1949年8月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宁南县、宁晋县恢复建制,划归河北省邢台地区。
1949 10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宁晋县仍属邢台地区。4月28日1958邢台地区撤销,宁晋县划归石家庄地区。同年2月20日,12、新河、赵县撤销,并入宁晋县。5月3日1960石家庄地区撤销,宁晋县归石家庄市管辖。1961 5月23日,宁晋县划归邢台特区。同年7月9日,宁晋县与石家庄市(今栾城县)复置赵县,宁晋县仍属邢台地区。1970,邢台地区更名为邢台地区,隶属宁晋县。1993年7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更名为邢台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