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的历史沿革

韩属洪、固阳、富力、、下邳等县。

三国属于魏。

西晋属于郭培;东晋属阳平郡。

南北朝时,阳平县改为固阳县,还设连城、高昌两县。灵璧县南郊隶属连城县。梁设临潼县,北齐废为县。后来,它设在童军县,管辖该县北部。

隋朝初期属彭城县;后来改为郫县。

唐初,固阳县划归徐州。656年,清元年,夏丘更虹,废固阳入祁县,灵璧县属洪、祁县。元和四年(809),洪县一部分归属苏州,划归河南道。

五代十国,灵璧郡属苏州、泗州。

宋元祐元年(1086),洪县灵璧镇位于灵璧县,属苏州,划归淮南东路。建言后,不在金。

元初重新设立灵璧县,隶属苏州,划归河南贵德府。至元四年(1267),改为泗州;17年,回到苏州。

明初苏州属洪武四年(1371),苏州改为林好府。六年是中立政府;七年属中书省凤阳府;后凤阳府,直隶南京。

清朝初期,由明朝统治。顺治二年(1645),改为江南省凤阳府;康熙六年(1667)改安徽省,先后隶属凤阳府、冯英刘四路。

民国元年(1912),复府州设县,灵璧县直属安徽省。民国三年修建为渗水路,属于槐泗路。16废弃,安徽省直属。21年,安徽省共有10个行政区,灵璧县为第六个行政区。24年改为9个行政监察区。灵璧县属于第六督察区。抗日战争时期,先后裁设八个特务机关,灵璧县隶属于第六特务机关。34年,安徽省设9个行政区,灵璧县为第四行政区。37年,165438+10月25日,灵璧解放,隶属江淮解放区第三行政公署。4月38日21,改为安徽皮大北行署苏仙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灵璧县仍属皖北行政公署苏仙区,4月1952改为安徽省苏仙区,1月1956改为安徽省蚌埠地区。1961 4月13日,蚌埠地区分为楚县和苏县两个地区,灵璧县属于苏县地区。1971 3月29日,苏仙地区更名为苏仙地区。2月27日1979,苏仙区更名为苏仙区行政公署。至今,灵璧县的隶属关系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