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出生的派出所有档案吗?
1971出生的派出所有档案。
户籍档案是公安户籍部门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进行户籍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档案,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申请、发放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相关文件。
档案是指人们在各种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是其本质属性。档案是由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非官方机构和某些个人、家庭、家族形成的。
档案来源于文件,文件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档案是指广义的档案,即以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档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价值阶段的不同形态,具有同源性和阶段性特征,也具有实效性、功能性、离合性等个性差异。
档案的本质属性是档案具有历史再现性、知识性、信息性、政治性、文化性、社会性、教育性和价值性等特征,其中历史再现性是其本质属性,其他特征是其一般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十八条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部门和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国家所有的档案丢失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或者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向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档案的;
(六)不按期归档或者移交档案,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或者丢失,或者因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的;
(九)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或者丢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