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最不平等的条约是什么?
《辛丑条约》分39年向各国(11国)支付白银4.5亿两,年息4%,本息合计约9.82亿两,以关税、定期关税和盐税为担保。是清政府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九月七日)与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等十一个国家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彻底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丑条约》规定了赔款、划定使馆区、拆堡、驻军、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这个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偿金额最大、主权损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