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鞋的历史

一、分析鲁迅《孔乙己》(节选)(王润华)的现实性和象征性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咸亨酒店。《呐喊》中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经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五人,包括掌柜,都是无赖,不是调戏女人,就是骗钱。除此之外,《风暴》中还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水乡,但酒店在城里,《流浪》中收集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孔乙己漫画(20)

鲁迅小说里的鲁镇就像《故乡》里的故乡,《阿q正传》里的韦庄,《长明灯》里的吉光屯,《饭馆》里的S城。不仅是当地的原型绍兴(包括他母亲的家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象征着旧中国社会。我以《故乡》中的故乡为例,分析了这种象征结构。鲁镇或者家乡只是一个大背景。鲁迅喜欢把旧中国的社会及其人物浓缩到一个旅馆里。在孔乙己、明日、风暴、福报里,这个形象叫咸亨,但在长明灯和药里,只叫茶馆,没有明确的招牌。

鲁迅故居对面的旅馆,也是周的亲戚开的,一旦写进小说,就成了旧中国的一个缩影。难怪他在这本小说的后记中说,“这本非常笨拙的小说...仅仅是描述社会或一种生活。”这家酒店的酒客都很清楚,有两种不同的档次: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短袖帮和以地主、文人、富豪为主的长袖客。短袖帮只能站在柜台外喝酒,长袖客人可以走进屋里的包间,点酒点菜,慢慢吃喝。在这个小旅馆里,除了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旅馆工作人员也有很大的等级差别。店主严厉冷酷,经常对小男孩摆出一副凶相,认为他“太笨”,禁止他侍候长衫客。“还好推荐头大”没有被辞退。小哥们,连说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店主、服务员之间没有信任,因为店主唯利是图,卖酒需要浑水才能获利。虽然孔乙己贫穷卑微,被店主和长衫客践踏,但同样受到侮辱和损害的其他人,如短衣帮,也对孔乙己的冷酷无情嗤之以鼻。就连那个贫穷卑微的少年也不喜欢苦口婆心教他写字的孔乙己,认为他是个“乞丐”,不配接受考验。

咸亨酒店咸亨酒店(15张)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者”的象征,包括人际关系、民族精神的冷漠无情、孔乙己的双重悲剧:被压迫者与被侮辱者的悲剧。正因为鲁迅把旧中国还原为一个鲁的小镇,聚焦咸亨酒店,旧社会的种种问题才通过酒店这个符号立体地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他的现实主义小说比同时代的其他小说更复杂、更深刻的一个重要原因。遗憾的是,目前大多数人只关注《狂人日记》和《药》,这部小说是气急的,不是最好的。鲁迅象征现实主义的另一部代表作是《故乡》,其中故乡的象征也是旧中国的有力象征。这两个符号成为匹配的一对。《故乡》以老家为缩影,人的事件发生在屋内,而《鲁镇》则侧重于开门的旅馆,悲剧发生在街边的柜台。

鲁迅为孔乙己创作的四尊铜像。

鲁迅在他的生活经历中,在众多相关人物中梳理出与老知识分子典型形象孔乙己相关的一些特征,进而塑造了一系列具有象征意义的形象、场景和对话。正因为这样的结构,这部只有2000多字的小说才能产生强大的爆发力。

读孔乙己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它的视觉形象特别强。鲁迅把孔乙己复杂的一生,从本该使用的叙事话语中浓缩提炼为一系列雕塑。孔乙己在小说中只出现了四次,而鲁迅每次都是用雕像代替了很多叙事词。孔乙己第一次以这个形象出现在咸亨酒店:只有孔乙己一个人站着喝酒,穿着长衫。他很高;蓝白色的脸,皱纹间常带些疤痕;蓬乱的灰色胡须。虽然我穿着一件长袍,但它又脏又破。好像十几年没补没洗了。当他与人交谈时,他总是滔滔不绝。

第一句“只有孔乙己一个人站着喝酒,穿着长衫”是这个雕像的主要特点。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人生经历、性格以及他生活的社会背景。他是一个引人注目的高个子,因为他曾经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只是在抓了半个秀才失败后才陷入贫困,以至于偷东西的时候腿都被打断了。最后他出现了,摔断了腿,爬着走着,柜台里没人能看见他。那是他被践踏和打倒的象征。他的破袍是他内心意识的标志,他不能忘记一个学者和绅士的高贵身份。他身材高挑(力气大)干活,被旧观念毒害,让他被上下阶层的人践踏。

孔乙己“脸上经常会有一些皱纹之间的疤痕”,而这些新旧的疤痕中包含了很多社会的残酷和他自己懒惰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剧是双重的。一方面,他是老秀才的悲剧,也是底层社会受压迫受侮辱的悲剧。

孔乙己第二次出现在小说里,是带着这个雕像出现的,旁边还有个小哥们:孔乙己刚把指甲浸在酒里,想在柜台上写字。他见我不热情,又叹了口气,一副很抱歉的样子。

孔乙己第三次出场时,甚至被一群小朋友围住。"他给他们每人一粒茴香豆。"雕像上刻着他和孩子们。这说明他迂腐的思想里面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他比咸亨酒店的其他人都要好,老实,从不拖欠。他的叹息,不仅仅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自卑,成为了被轻视、嘲笑、欺凌、侮辱的对象,更是感叹年轻一代居然加入了以他人的耻辱和痛苦为乐的群众。他认为成人社会是冷酷无情的,所以他向孩子们寻求安慰,但他们也是现实的(“所有的眼睛都在菜上”)、绝望的(他们不敢做店主,所以他们不需要学写字)、无情的(“乞丐这种人值得考验我吗?”)。

第四次也是最后一次出场时,鲁迅突然把原本高大的孔乙己降为一个断了腿、用手走路的乞丐:脸又黑又瘦,身材走样;穿着一件破旧的夹克,双腿交叉,下面放着一个蒲包...他的手上全是泥,所以原来他是用这只手走路的...高大的孔乙己现在已经站不起来了。因为他偷了一些书、纸、笔和砚台,他被吊起来殴打,最后他的腿被打断了。鲁迅用这个雕像来代表孔乙己永恒的、最终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