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有哪些机构,它们是如何产生的,有什么作用?
资本主义议会制,人们通常称之为资本主义代议制。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是国家政权。
英国是产生议会最早的国家,历史最悠久,经验最丰富。许多国家效仿英国的限制性制度,因此英国的议会制度被称为“议会制度的典范”和“议会之母”。
英国的议会制度是从中世纪的封建等级制度演变而来的。议会制始于13世纪英国国王约翰(1199-1216)在位时代。由于内忧外患,财政困难,约翰国王下令各郡选出四名勇士参加国王麾下的军机处。不仅贵族和僧侣参加了大议会。1264年,贵族改革派的领袖西蒙·门泽耳打败了国王,登上了摄政王的宝座。第二年,为了解决财政困难,他重新召集了大议会。他不仅邀请贵族、僧侣和武士参加,还宣布每个城市可以选出两名代表参加。从此,市民阶层有权派代表参加大议会,议会制度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到了1343年,由于不同阶层的利益不同,僧侣和贵族代表组成了贵族院,武士和市民代表组成了平民院,于是英国两院制就形成了。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资产阶级一直把平民法庭作为打击以国王为首的封建贵族的主要阵地。在斗争中不断扩大权力,取得了财政预算、立法权、皇位继承决定权。到了18世纪乔治一世和乔治二世时期,随着资产阶级的壮大,王权进一步削弱,同时形成了内阁制。与此同时,议会逐渐获得了决定内阁人选和内阁去留以及监督内阁施政的权利,英国议会制最终确立。
英国议会是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立法机构,地位凌驾于行政和司法机关之上。英国议会由三部分组成:国王、上议院和下议院。自成立以来,会议通常在伦敦的古老建筑威斯敏斯特举行。
二桂桂园
贵族院也叫上院。其成员不是选举产生的,由皇室后裔、世袭贵族、法定贵族、家族贵族、终身贵族、苏格兰贵族和爱尔兰贵族组成。由于女王可以临时增加爵位,而议员去世不需要补充,因此上议院议员人数不确定。1986年,上议院共有议员1196人,其中女性议员64人,终身贵族349人,其余均为世袭贵族。贵族多为保守派,老年人居多。贵族住宅平均年龄63岁,80岁以上的有95人。这些贵族不拿工资,但是最后一天轮班可以拿到一定的差旅费。所以恩格斯讽刺地称上议院为“退休政客的疗养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82页)
上议院议长不是选举产生的,由上议院首席大法官兼任。上院开会时,他担任主席,议长权力不大。众议院的所有程序必须由众议院决定。
贵族院的开会时间和平民院是一样的。只有3个人参加会议,30个人通过议案,只有100多人定期参加会议。只有当法案内容涉及议员的现实利益时,才会有更多的人参加。
上议院的权威逐渐被削弱。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英国议会由上议院主导,甚至到了19世纪,首相候选人还在找。由于上议院主要代表保守的资产阶级、贵族和教会的利益,所以一直坚持原地踏步的政策,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资本主义的要求,经常拒绝通过一些重要的政府法案。1909-1911年,平民法庭与贵族法庭的冲突是由累进税法引起的。1909年,贵族法庭否决了政府提出的财政法案,使政府陷入困境。经过斗争,1911年,在首相赫贝夫·阿斯圭夫(Herbef Asguifh)的领导下,议会通过了议会法,规定:1平民院通过的财政法案送交贵族院后,一个月内不能通过的,可直接送交国王颁布实施;如果对法案是否属于金融立法有争议,则由下议院议长裁决;下议院通过的其他法案虽然被上议院否决,但在两年内连续三次会议上被下议院通过,该法案未被上议院审议,被提交国王颁布为法律。这样,上议院就无权阻挠财政法案,只有将法案延期两年的否决权。
二战结束后,工党上台执政,在推行福利和社会改革政策时,经常被上议院以推迟两年否决的方式阻挠。于是在1949年4月,上议院通过了“议会法”,规定:“如果一项公共法案被下议院连续两次会议通过,即使被上议院否决,也可以成为法律”,于是上议院的延迟否决从之前的两年减少到一年,上议院的权力也就减少了。
上议院的另一个职能是行使英国最高司法权。它是英国各级法院的最高上诉法院,有权审理苏格兰除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民事和刑事案件。1870年自由党执政时,曾计划废除上院司法权,理由是贵族院不是司法人才。后来双方妥协,保留了贵族家的司法权,通过封法律贵族来弥补法律知识的不足。
尽管上议院的权力一再被削弱,但它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仍然不可忽视,因为:
第一,上议院也保留讨论金融法的权利。因为上议院很多人都在国家担任过要职,经验丰富,所以他们对金融法案的意见还是有很大影响的。
第二,上议院仍然保留将法案推迟一年的否决权,这仍然阻碍了下议院的法案,尤其是时间延迟一年的法案可以使其实质上无效。
第三,上议院拥有最高司法权。
第四,下院通过的法案经贵族院审查后,可以纠正法案中的缺点和弊端,使法案更加完整,更有利于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自19世纪以来,贵族住宅的存废问题一直是英国政治生活中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争论的中心是废除还是改革?保守党一直主张改革,而不是废除。工党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意见。1958年保守党执政后,颁布了《终身贵族法》,规定首相可以向英国国王推荐在公共事务、文学艺术、科学、企业家、士兵、工会官僚等部门取得突出成就的人为终身贵族,获得男爵爵位,进入上院。资产阶级希望在保留贵族住宅的基础上,扩大贵族住宅的范围,增加贵族的种类,给贵族住宅挂上几分民主色彩,以缓和群众的反对。
从资产阶级的观点来看,如果贵族院被废除,由选举产生的上院取而代之,那么就会发生两院之间的权力划分,选举产生的上院不会愿意屈居于下院的从属地位。同时还会出现内阁同时对两院负责的问题,这必然导致以内阁为基础的政治体制实施困难,所以继续保留贵族院会给政权的稳定带来好处。
当然,英国人珍视民族传统的保守性格也是上议院存在的社会基础。
第二民院
下议院议员的选举和任期
下议院也被称为下议院或众议院。这是一个民主代表机构,其成员由选举产生。
目前,英国下议院议员由普选、平等、直接和秘密选举产生。这是英国劳动人民100多年斗争的结果。自1832选举改革开始以来,先后通过了三部人民代表法,即1867、1884、1918,最终取消了选举财产资格的限制。选民开始不是作为财产所有者,而是作为国民参与选举。1872取消举手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30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1928和21岁以上的妇女获得了选举权。到了1948才取消了12给大学的席位,实行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制。1969年通过的人民代表法规定,选举权年龄由21降低到18。
目前,所有未被法律取消投票资格的18岁英国公民在英国都有投票权。但仍保留居住期限的资格,选民必须在某个选区居住3-4个月以上,才能在该选区的选民名册上登记。所有21岁的公民都有被选举权。所有候选人只要得到选区内两个选民的推荐和八个选民的签名就可以成为议员,但贵族、主教、法官、高级公务员、现役军人、宣布破产者、重罪犯、被授权处理选举事务的负责人等除外。不允许参加竞选。
议员选举采用小选区相对多数选举制。即每个选区产生一名议员,议员候选人只要获得相对多数就可以当选。目前全国有650个选区,选举产生650名议员。席位分配苏格兰不少于71,威尔士不少于35,北爱尔兰不少于12,其余归英格兰。选区不固定。以前以历史县为选区,人口差别很大。按照1958的规律,每隔10到15就会调整一次选区。至于选区划分原则,由人民院决定,便于执政党在重划选区时采取有利于本党的原则。在两党制的英国,这种选举制度对小党非常不利,因为两大党中的一个只要在选区内比另一个党多一票就可以当选。所以选举结果往往违背选民的意愿,使得选票和席位不成正比。比如1987六月11。
英国举行大选的结果是,在650个席位中,保守党获得42.3%的选票,获得376个席位(其中一个是下议院议长),工党获得30.8%的选票,获得229个席位,而社会民主自由党联盟虽然获得22.6%的选票,但只获得22个席位。这种选举制度保证了英国两党制的存在。
英国的选举费用很高。1983年英国四大政党的选举费用:保守党花费15万英镑,工党花费250万英镑,社会民主自由党联盟花费10万英镑。
英国下议院成员比较复杂,尤其是工党掌权以来,包括大地主、主席、银行家、商人、律师、教师、记者、农民、工人、工会职员等等。
形式上,似乎代表了各行各业的人。事实上,当选议员是需要金钱和时间的。成员每年要开会八个月左右,长时间参加会议。伦敦生活成本高,没有可观的资源很难承受。所以会员大多是有钱人,很少是真正的劳动人民。民房的法定任期为五年。但首相有权选择合适的时机要求英王下令解散议会提前大选,或者执政党的重大决策和提案被下议院多数议员否决而解散议会征求民意提前大选,因此下议院的实际任期短于5年。平均任期不到4年。1987英国议会大选提前。
11个月零28天。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主要是战时,议会的任期可以延长。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下议院的任期由1910改为1918。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下议院任期由1935改为1945,任期10年。
(二)民事法院的职权
民事法院的职权主要是立法、财政和监督政府。
立法权是指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权利。英国议会的立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提案;2讨论决议;送国家元首批准出版。
第一阶段是提案。国家票据分为公共票据和私人票据。公共法案是指涉及全国、与政府有关的法案。大部分由内阁提出,个别议员也可以提出,但他们的议案要经过专门的议会委员会选定后才能提上日程。
私人法案是指涉及地方法人、地方当局和部分集体或个人利益的法案。它是由像下议院私人法案办公室这样的地方法律团体的代理人提出的。并非所有的私人法案都在下院讨论,但大约一半在上院讨论。
第二阶段是讨论决定。英国议会讨论和决定反对党议案的程序是要经过三读。首读是宣读法案的名称,解释目的,确定二读日期,并将法案分发给议员。二读淡化法案逐条宣读,原则上讨论表决。如果通过,将提交给一个特别委员会审查。如果没有通过,该法案将被视为被否决。委员会对法案进行逐条详细讨论,修改后向立法会作出报告;在三读时,对该法案进行表决。此时只讨论整个法案能否成立,不允许逐项讨论。除文字外,不允许修改内容。三读后提交法院批准,另一法院也在三读程序中审议。
第三阶段是将两院通过的法案提交国王批准,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生效。
议会立法权的至高无上实际上受到越来越多的授权立法的冲击。随着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事务的复杂化,如城市规划、教育、科技、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议会很难承担这些任务。此外,议会立法程序复杂,难以满足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19世纪,英国开始出现授权立法,其数量与日俱增。在实施授权立法时,议会只通过法案的总则,具体实施细节由受委托的内阁大臣和地方当局规定,议会只保留监督权,这必然会削弱议会的立法权。
财政权力是议会的主要权力之一。人们把这种权力称为“管理国库的权力”或“控制钱包的权力”。财政票据主要包括国家预算中的支出、收入、税收、国家资金的使用、发行公债等。这个权力属于下院,金融法案只能在下院提出和通过。上院只有讨论权和建议权。财政法案由内阁提出。由于讨论金融法案的时间有限,而且金融法案被否决会导致内阁辞职和重新选举,大多数情况下,下议院往往按照内阁提出的数字通过,最多是一些批评和质疑。
监督政府权力是议会内阁制下议会的一项重要权力,内阁对议会负责并受议会监督。议会监督政府的主要方式是质询政府、辩论政府政策、批准条约、对政府投不信任票。
向政府提出质询意味着议员可以就政府部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提出问题并要求回答。口头提问,每位成员每天最多可提问三个问题,书面提问不限。议员的提问和回答瞬间通过新闻媒体公开,给政府施加压力。
在辩论政府政策时,在回答国王议会的开幕词和讨论国家预算时,有必要进行辩论。此外,还需要政府的同意。一个问题不能直接转化为一场辩论。如果这个问题需要辩论,就需要提出休会的动议。议会只有在40名议员同意或65,438+00名议员同意投票后才能休会。休会后第二天将进行三个小时的辩论。
至于批准条约的权利,根据惯例,议会在条约缔结之后和批准之前有265,438+0天的时间进行讨论。通常,如果议会不想对政府表示不信任,议会总是会通过的。此外,政府可以不经议会同意,以英国国王的名义批准条约。
是资产阶级认为内阁接受议会监督提出对政府的不信任动议的有效手段。根据责任内阁制度的原则,内阁必须得到议会多数人的支持和信任。如果议会否决政府提出的重要法案和财政法案,或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动议,内阁应辞职或要求国王解散下院,提前举行大选。如果大选后前执政党仍占有多数席位,内阁可以继续执政,否则必须辞职。在两党制的英国,这种情况很少见,除非执政党内部出现分裂或者执政党只占微弱多数,反对党和小党联合。
(3)下院的内部组织
下议院有两种机构:一种是委员会,另一种是管理机构。
下议院有一名议长和一名副议长。
在召集新议会的地方,需要选举议长,议长由议会多数党提名,在赢得反对党同意后选举产生。为了显示议长的公正,议员当选议长后会退出原来的政党。在英国,他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就是在议会中采取超然的态度,不能袒护一方,支持会议进程,在解释议程时遵循一套机械的原则,所以议长是一个没有实权的有尊严的职位。副议长协助议长工作。
下院还有常设委员会、全体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常设委员会审议正在进行的法案,其数量不固定。最多有九个法案。除了苏格兰委员会,所有法案都以A.B.C.D字样命名,法案由议长分发。委员会成员的平均人数约为40人。由于该法案在二读时原则上获得通过,该委员会主要进行了一些技术上的修改,其效力远不如美国委员会。全院的委员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委员会,专门审查预算和宪法法律。全院的委员会成员都是委员。与全会不同的是,全院的委员会不是由议长主持,不通过议会议程,讨论和辩论更自由。下议院下设12个专门委员会,对应政府各部,如农业、国防、外交、财政等。其任务是了解和研究部长执行法律的情况,并向议会报告,以促进议会对政府各部的监督。特别委员会主要调查和研究专门问题,并为新的立法做准备。例如,成立了一个国有化工业委员会和一个改善上议院组织和权力的特别委员会。其成员不必都是国会议员,但可以邀请众议院以外的专家参加。它是一个临时机构,任务完成后就会结束。成立联合委员会,研究上院和下院共同关心的问题,或当两院在审议法案时有不同意见时,由两院人数相等的政党参加。这种委员会很少召开。
议会中有议会小组和监督员。两党的监督者负责督促本党议员出席议会会议,尤其是重要辩论,并指导他们按照本党领袖的意愿投票。
此外,议会还有办公室、秘书处、图书馆和其他部门。
第五节英国内阁和政府
从英国议会与政府的关系来看,英国实行的是内阁制。内阁制又称责任内阁制,是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一种政治组织形式。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后来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虽然各国的内阁制度不同,但其组成或原则都是仿照英国的。
内阁的组成
英国的内阁制度和政府是英国的最高行政机关。许多人经常称内阁为英国政府。其实英国的内阁和政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英国政府包括枢密院、国务院和内阁。内阁是政府的核心。它决定国内外一切重大政策,领导政府各部工作,掌握和操纵庞大的国家机器。英国国王和议会也受其操纵和指挥。因此,英国著名宪法历史学家白芝浩将内阁称为“立法和行政的链条”,马里奥将其称为“政治机器转动的枢纽”
英国内阁不是根据成文法形成的,它是由不成文的惯例逐渐形成的。
英国内阁是从封建时代的枢密院发展而来的。到了封建时代,亨利二世(1422-1461)的时候,御前会议的人太多了,就选了自己的亲信组成小枢密院。他在1660-1680年查理二世时,觉得枢密院人太多,不便于保守秘密和处理紧急事务,就选了枢密院的一些人成立一个小一点的机关。因为他们经常聚集在国王卧室的内室开会,后来人们把这个机关叫做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