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的历史沿革
东晋建武元年(317),平阳郡、平阳郡、县位于陶侃以西,桂阳郡的建立始于此。
589年,平阳郡、平阳郡被废,并入陈县。
隋大业十三年(617),孝贤恢复平阳郡,属桂阳郡。
唐武德七年(624),平阳县并入陈县,次年迁桂阳县。唐之德二年(757年),桂阳县改名郴州,州迁至平阳县。
唐贞元二十年(804年),贵阳划归平阳城监管,但不主管县,主管采矿、冶金、铸铜。当时中国有280多个铜坑。
元和十五年(820),州归陈。
天佑元年(904),平阳郡撤,并入桂阳监狱。主管是行政实体,隶属于郴州。
建国元年,王莽改桂阳县为南平县,县迁至耒阳,改名南平亭。东汉建武十一年(35),改称桂阳县,仍治该县。
三国时期,建安十三年(208),刘备派取桂阳郡,建安二十年(215),刘备与孙权以湘水为界分荆州,湘水以东桂阳郡归吴。
西晋元康元年(291),桂阳县属江州,永嘉二年(308)属象州。
南朝时,宋、齐、梁、陈都在桂阳称王,桂阳县称为桂阳国。
隋开帝九年(589),改桂阳县为郴州,为太守。大业三年(607),郴州改名桂阳县。
隋大业十三年(617),萧县西部分为陈县和平阳县,管辖范围基本相当于今天的桂阳县,隶属桂阳县。
唐武德四年(621),唐高祖封第五个女儿为桂阳公主。武德五年(622),桂阳县改为郴州,谭力府改为都督府(624)。
唐武德七年(624),郴州改桂阳县,平阳县并入郴县,次年迁都。贞观元年(627),桂阳县划归江南道。神龙元年(705),唐中宗立李习安太子第三子李守义为桂阳王。
734年,唐开元二十二年,桂阳郡改郴州,属江南西路。
唐天宝元年(742),郴州原名郴州桂阳县。
唐元年(758),郴州桂阳县改称郴州,太守移至平阳县,调衡州为防使。大历三年(768年),郴州划归湖南道(湖南观察员)。大历十年(775),代宗封第五子为陈。元和三年(808年),盐铁公司使者李逊邀其在老贵阳两炉集铜铸钱。元和十五年(820),仍治州。
唐光华二年(899),马殷取郴州。天佑元年(904),郴州改名桂阳郡,郴州,平阳郡撤并归桂阳督。桂阳监察开始从一个行政组织演变为一个行政实体,隶属于郴州桂阳县。
侯亮开平元年(907),马初改郴州桂阳县为郴州。
晋末天府元年(936年),贵阳督临武郡,划归楚国长沙府。从此,陈、桂分而治之。天府四年(939),临武郡被弃于桂阳监狱。
后周广顺元年,南汉干和九年(951),南汉以桂阳为监国。
宋乾德元年(963),贵阳归宋,转湖南路;淳化四年(993),调到江南西路;直道三年(997),调任湖南道任安福使;元丰六年(1083)迁至镜湖南路。景德镇二年(1005),蓝山县划归桂阳监狱。天玺三年(1019),平阳郡恢复为桂阳监狱。
宋绍兴三年(1133),贵阳监狱更名为贵阳军。绍兴十年(1140),临武郡恢复桂阳军。桂阳军率平阳、蓝山、临武三县,转入镜湖南路(绍兴元年转入镜湖东路,两年收复)。
元十四年(1277),桂阳军升至桂阳路,属湖广湖南路宣威部,统领平阳、建武、蓝山三县及耒阳、长宁两县。
明朝洪武元年(1368),桂阳道更桂阳府,领平阳、临武两县及长宁、耒阳两县(蓝山县划入郴州府),蠡湖为省。次年,蓝山县收归桂阳府,常宁、耒阳成为县,属衡州府,桂阳府领平阳、建武、蓝山三县。
明洪武九年(1376),桂阳府降为桂阳县,省内平阳县(平阳县建制自此废止),李虎广布任湖南道亨府;洪武十三年(1380),桂阳县升为桂阳府,领临武、蓝山两县。
明朝崇祯十二年(1639),分析本州西南的和畅堡和贵阳临武县西北的嘉禾县,都属于贵阳府。
清康熙十七年(1678),吴三桂称帝衡州,避讳其改贵阳为南平府,次年(1679)改称贵阳府。
清雍正十年(1732),桂阳府升为直隶府,领临武、蓝山、嘉禾三县,并隶恒永陈贵道。
民国二年(1913),贵阳直隶州改为桂阳县,并划归永成陈贵道,民国三年(1914),民国十一年(1922),废除道统。
26年(1937)、65438+2月,设立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驻陈县),29年(1940),第八区改为第三区(辖陈县),桂阳县划归。
1949 10 6月13、桂阳县解放,划归湖南省陈县行政公署。1952年桂阳县划归湘南行署。1954年7月,湘南行署由郴县划归桂阳县。
1959年3月,新田县并入桂阳县。
1960年7月,陈县区更名为郴州区,划归桂阳县。1961五月,新田县恢复,桂阳县仍属郴州地区。
1968年2月桂阳县属郴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属湖南省郴州地区行政公署。
1995郴州地区行政公署更名为郴州市人民政府,桂阳县隶属郴州市。
2014 12 11郴州市桂阳县城区拟更名为桂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