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辩证思维
(一)逻辑方法的本质、特征和要求
(1)逻辑方法的实质性描述
逻辑方法是理论思维的方法,是用概念、判断、命题和推理形成理论体系,从纯粹抽象的形式上把握客观事物发展过程的必然性,在揭示客观事物整体规律性、本质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再现客观事物发展的历史过程的方法。
(2)逻辑研究方法的特点
第一,逻辑方法是从事物的典型发展点进行科学概括的方法。第二,逻辑方法是一种积极反映历史的方法。第三,逻辑方法是以抽象概括的理论形式探索事物本质的方法。第四,逻辑方法抛开事物具体的历史形态和各种偶然的、复杂的现象和细节,进行抽象的推论。不可能研究客观事物发展的全部具体发展细节和条件,也不可能生动形象地反映客观事物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的蹒跚性和复杂性。往往陷入纯逻辑判断,使研究空洞化,也有可能陷入肤浅的实证研究。所以逻辑方法也是有一定条件的。
(3)逻辑方法的合理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
逻辑思维方法具有严密的思维体系和逻辑结构体系。这种解释方法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逻辑范畴,对客观事物进行科学概括和概括,以系统的理论思维呈现事物的整体性。这些逻辑范畴,如概念、判断和推论,或形式,有着内在的联系。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密切配合,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结构体系。这一完整的结构体系具有现实的客观基础,是客观事物内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反映,是思维主体认知研究的结果。逻辑解释方法的结构体系遵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现象到本质,逐步向纵深发展,能够客观准确地再现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因此,这一结构体系体现了逻辑方法的要求,坚持并遵循了逻辑方法的合理性原则。
逻辑解释法不仅合理而且有效,从而更好地把握事物的本质,更有效地解释客观事物的规律。要达到这一要求,就要善于通过典型事例或方面来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
(2)历史方法的本质、特点和要求。
(1)历史方法的实质性描述
所谓历史方法,就是认识事实的方法。它是根据客观历史发展的自然过程,叙述和客观生动地描写各种具体的历史现象、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在揭示事物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再现客观事物发展历史的规律性和历史的具体完整的情景的一种叙事方法。
(2)历史方法的特点
第一,历史方法是一种尽可能反映事物整个历史发展过程的方法。第二,历史方法是以客观事物的历史联系为基础的思维方式。第三,历史方法是以生动形象的形式考察客观事物历史发展的一种思维方式。
(3)历史叙事的客观性原则和深度原则。
在运用历史叙事方法反映事物的发展过程时,不要被浩如烟海的材料所淹没,不要被各种罗列的现象所迷惑,不能把握叙事的方向和目的。要在丰富的材料中梳理线索,分清层次,找到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尊重历史的原貌,客观描述和真实再现历史。在客观真实地再现历史的同时,也要深刻生动地描绘和刻画历史。
历史的叙述方法既要遵循客观原则,又要把握深度原则。要做到这一点,就要立足现代,追溯过去,也就是从客观事物发展的高级阶段去观察、分析和描述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从而再现历史发展过程。
(三)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一致性
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都是对事物进行历史考察的思维方法,在人类认识中没有独立的纯粹表达;在人们的实践思维中,两者紧密联系,相互渗透;在实际应用中,两者相辅相成,相互结合;在表现形式上,两者是不同的,本质是统一一致的。思维与客观实践的发展是一致的;逻辑思维与人类认知的历史是一致的。客观基础决定了逻辑的东西离不开历史的东西,它们是紧密联系、一致的。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的一致性,反映在现实中,就是逻辑事物与历史事物相统一的方法论表现,以及在实际应用中的方式方法。逻辑与历史的统一表现在三个方面:逻辑思维与真实历史的发展相一致;逻辑的历史发展和运动决定了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是不可分割的、一致的和统一的。
从认知功能上看,两种方法在本质和目的上是统一的、一致的。无论是逻辑方法还是历史方法都有着相同的任务,都是通过考察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把握客观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
从实践思维来看,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相互渗透、相互牵制,甚至在一种方法的自我运用中,渗透着另一种方法的作用。逻辑方法包括历史方法,历史方法包括逻辑方法。这两种方法紧密联系,相辅相成。
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
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首先表现在它们之间的关系上。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一方面,逻辑方法是通过概念和范畴形成理论体系,用思维的具体性再现客观的具体性。因此,逻辑方法需要以历史方法为出发点,遵循客观事物的历史发展,使概念和范畴的关系与客观事物的结构过程保持一致。另一方面,用历史的方法研究客观事物的发展,也要用相应的逻辑概念和范畴来反映事物的发展规律。
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表现在实际应用中。在任何事物和任何学科的研究中,都不可能简单地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在对客观事物的具体研究中,要么以历史叙述方法为主,逻辑解释方法为辅,要么以逻辑解释方法为主,历史解释方法为辅,体现了任何研究方法中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表现在对同一事物的认识中两种方法的相互转化。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反映了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逻辑方法反映了客观事物本质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历史方法反映了客观事物在不同自然发展阶段的现实。用历史的方法研究事物,考察其历史发展过程,可以展现事物的发展现实,从理论上总结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这个角度看,历史方法已经转变为逻辑方法。在运用逻辑方法对事物进行逻辑分析时,需要通过对事物历史的考察,研究其历史发展过程和来龙去脉,从而更深刻地揭示其规律。从这个观点来看,逻辑方法已经转变为历史方法。历史方法的结合,逻辑方法的概念,范畴形成的理论体系,往往被认为是抽象的,只有现实的客观事物才是具体的。事实上,这些概念和范畴不仅是抽象的,而且是具体的。逻辑方法是对事物内部结构关系的抽象理论思维,其形成的概念和范畴是抽象的。同时,理论体系的构建也需要历史方法提供的史料和成果来反映事物发展的现实状况。所以概念和范畴也是具体的,反映了现实事物丰富的属性、关系、规律等等。理论体系从较为抽象、空洞的结构向较为具体、丰富的结构转变,体现了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
综上所述,本文论述的是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一致性,但这里所说的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是一致的、统一的,这是基于最根本的本质和总的发展趋势。我们决不能抹杀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差异,而把它们看作完全的统一和绝对的一致。这种一致性和统一性是矛盾的,也是不同的。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都是考察事物历史发展的方法,但逻辑方法是摆脱事物发展中的历史细节和偶然因素,从抽象的思维形式去分析事物,用高度的抽象思维去概括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历史方法是通过偶然再现事物的全貌、重要曲折过程和历史来研究事物发展的具体过程。可以看出,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目的都是揭示同样的发展规律,但前者是通过抽象思维来概括,后者是通过活生生的具体历史事件来考察。再者,当我们说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一致时,无论如何都不需要同时、并排使用两种方法,而是两种方法相辅相成。在某些情况下,历史方法可能是最适用的,以逻辑方法为指导,在另一些情况下,逻辑方法可能是最适用的,以历史方法为辅助。总之,认识和强调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区别,并不是否定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性,而是要更全面地认识二者的关系,更好地坚持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一致性,真正做到理论认识与历史实践相结合,达到科学认识。
(四)马克思逻辑与历史方法相统一的理论
马克思颠倒了黑格尔逻辑与历史的关系,使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指出历史是首要的和基础的,逻辑是次要的,是历史的反映。逻辑方法的本质是摆脱历史形式,抛开偶然因素。因此,马克思认为,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本质上是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要求逻辑和历史相一致,逻辑反映历史。同时,马克思把逻辑和历史统一起来的方法,把逻辑和历史巧妙地结合起来,这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这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
在研究过程中,马克思把对客观事物现状的分析和对客观事物历史的考察结合起来,使理论分析和历史叙述融为一体,实现了逻辑方法和历史方法的统一。
逻辑和历史方法的统一理论要求理论要符合客观事物运动发展的最本质、最根本的规律,同时摆脱客观历史发展的各种细枝末节和偶然性。理论要符合客观事物发展的历史过程,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就是理论叙述的过程。同时,理论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需要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顺序,遵循客观事物在现实中的实际位置。逻辑与历史方法相统一的理论不仅要求理论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而且需要修正事物发展的历史过程,抛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偶然因素和非本质事件,反映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流事物。要把握主流事物,至少不受偶然因素的影响,就要从事物成熟的、典型的形态出发,找出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揭示这些矛盾和各方面矛盾的内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