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的历史沿革
周庄王九年(公元前688年),秦武公伐栾荣之地,后设栾县,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县。目前,中国史学界对郡县制的起源存在争论,教授认为这是对史料的误解。
秦五年(公元前395年),秦灭绵竹戎,设绵竹道(今县城西南甲川乡何琳村),建城加强管理。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清水郡归上官郡(原冠县),绵竹道归陇西郡。西汉初年,随着经济人口的发展,为了巩固边防,扩大疆域,汉高祖丁原于第二年(公元前115年)析上坳,急攻清水郡、易蓉路(今黄门乡)、关陇陇县。至此清水县得名,治县在古城(今永清镇莉雅镇)《太平玉兰》引《三季芹》曰:‘坐九回,渡七日,上有清泉,下有四注。下有一郡,故名。“丁原三年(公元前114),陇西县设天水郡,辖16郡(道),其中清水郡、绵竹道属凉州刺史天水郡。西汉末年,王莽变水为明。建国二年(公元10年),公孙述在县城以西15里处建清水西城(位于红堡镇西城村)。东汉皇帝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清水县改为?桂居与绵竹路、易蓉路合并为陇县。
三国初,魏复清水郡,弃陇县为清水郡。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广卫县从天水县分出,辖四县,清水县隶属其中。西晋时,清水属周琴略阳县管辖。东晋十六国时期,前赵、后赵、前秦、后秦、西秦、大夏、等少数民族政权先后将其势力扩展到清水。这些割据势力相互争斗,相互融合,争斗不休,对清水的社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晋安帝伊Xi六年(465,438+00),夏王赫连勃勃攻占清水城,将清水、略阳两地65,438+06,000余户迁到大城(即夏都控制宛城,在陕西省靖边县北部)。北魏统一北方后,清水县仍属周琴略阳县管辖。太平真君八年(447),北魏吴泰在易蓉路旧址设荣安县,隶属略阳县。北魏文成帝和平五年(464年),清水县在略阳县清水和博阳县(北道区博阳乡)境内,属周琴。西魏北周沿袭。北周时,废弃荣安郡。
文帝三年(583年),清水县废,博阳县改为秦岭县,均属天水县。唐高祖武德四年(621),设清水益州,辖清水、秦岭两县,三年弃于周琴。“安史之乱”后,吐蕃乘虚而入。唐肃宗宝应元年(762年),吐蕃突破唐朝临洮防线,夺取秦、成、魏等国。清水也被占领,古城被废弃。唐德宗建城四年(783年)正月,我陇右使臣张仪与吐蕃大相仍与清水友好结盟,因此暂时停战。不久,吐蕃造反联盟,夺回了清水。唐玄宗大中二年(848),凤翔令崔迅破吐蕃,收复清水,调任凤翔府。因为老城废弃已久,就迁到了牛头河(现城址)以南人口密集的地方。大中三年(849),属周琴天水郡中都府。五代时,清水虽属秦州府管辖,名为龙游道,但后唐长兴三年(932年)再次被吐蕃占领,县治迁至高珊市(今天水市秦城区)。
北剑龙二年(961),周琴入宋,清水县属陕西道。宋仁宗李青元年(1041),庆丰路改名为周琴。此时,清水的吐蕃已被汉族同化,但周琴的羌人(即吐蕃的“活户”)仍频繁劫掠清水。为此,北宋相继将周琴直辖于清水?毛堡、、、太平监狱,并屯兵防守。宋太宗和平兴国的初年,县长从高珊市迁回。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1016),秦州部署曹魏在三都谷击破吐蕃李部,基本结束了吐蕃对和清水的掠夺。此后,曹魏为了保卫周琴,监督军民大修堡垒,修建清水城(今城址)。这些城堡在后来抵御西夏入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调任清水县秦风路凤翔府周琴,统领弓门、冶炼车间、和?让、宁远等29座城堡。在宋徽宗崇宁期间(1102-1110),清水县,太平监,宫门村,景荣村和?毛堡和叶放堡属于周琴。南宋建炎三年(1129),金将推进龙山以西,攻破清水城,然后攻占。此后,宋将军吴军一度收复周琴,但黄金仍在清水。建炎四年(1130)。金圣野房堡为郡(今黄门乡王店村),清水郡均属凤翔道西宁府。金玄宗在清水县和叶放县生活了三年(1215)。让镇和镇均属凤翔府管辖。晋爱宗四年(1127),元太祖铁木真(成吉思汗)率部越过六盘山,到达清水县西江(今牛头河),死在苏日川(今红宝川)宫中。
元代,清水县归还陕西常工都督周琴。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飞叶坊郡入清水郡。明太祖洪武二年(1939),徐达领兵至独龙,清水县令铁木汉巴在马宝泉被明军杀死。洪武四年(1371),知县刘德在宋城遗址重建清水城。洪武九年(1376),中书省改为承宣局(以下简称布政司),清水县隶属陕西省布政司周琴。明末阶级矛盾激化,陕北、陇东饥民纷纷揭竿而起,反抗明朝统治。几支农民军相继涌入清水,沉重打击了当地统治者。明崇祯十六年(1643),清水县归王闯宜君。清朝顺治二年(1645),清军征隆庆,大顺县丁土昌隶属清朝。清康熙三年(1664),清水县属陕西右使宫长福周琴。康熙七年(1668)改为甘肃公共事务大臣。世宗雍正七年(1729),周琴升为直隶州,清水属之。
民国初年,周琴设置渭川路,清水归其管辖。民国16年(1927),渭川路改为渭川行署,清水属之。民国三十八年(1949),清水于31年7月解放。8月7日,清水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陕甘宁边区政府天水专区。
民国初年,隶属甘肃省第四行政督察署。
1949年7月31日解放,8月7日成立清水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水县隶属甘肃省天水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此后多次与天水县(今天水市麦积区)、秦安县调整边界。19616438+02年第二次脱离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后,县城南北边界南移,西边界西移。辖区由民国时期的菊花叶形变为东西长方形,郡治在郡中心。1985年7月,天水撤地设市,实行市管县制。清水县至今属天水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