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苏外交关系的历史背景
10月3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致电苏联外交部副部长葛罗米柯:对苏联政府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决定与中国建交和互派大使表示热烈欢迎。这一天,中苏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新中国成立前,毛泽东代表党中央通俗地阐述了新中国的三大外交政策。“另起炉灶”,就是与旧中国的屈辱外交彻底决裂,不承认旧中国与其他国家建立的外交关系,在新的基础上与其他国家建立新的外交关系。“打扫完房子请客”,就是在彻底清除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特权和残余势力之后,再请客人进来,防止敌对各方“钻进来”捣乱。“一边倒”就是偏向社会主义一边。
与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发展友好关系,是实施这一战略的重要步骤之一。为了与苏共中央直接交换意见,争取苏联对新中国政治、经济和外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刘少奇为首的中共代表团于6月底至8月中旬秘密访问了苏联。关于中苏关系问题,斯大林说:中国政府一成立,苏联就立即承认了。
65438+10月号1,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文告》中宣称,中国同外国的外交关系,应以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为基础。
同日下午,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以正式信函的形式向各国政府发布了这一公告。
当周恩来把公告和信函交给工作人员印刷时,他激动地说:这将是我们新中国的第一份外交文件,也是通过使馆向外国政府发出的第一份照会。
65438年10月2日晚上9点45分,苏联外交部副部长葛罗米柯打电话给周恩来,说苏联政府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互派大使。同一天,苏联宣布与国民党政府断绝外交关系。
65438年10月3日,中苏正式建交。苏联成为第一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与此同时,中国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也全面发展,从而大大增强了东方集团的实力,为维护远东和世界和平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