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法的结合”如何走向“法的分离”
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中华法系的特点是:第一,法律以君主的意志为基础。第二,伦理是法律的最高原则。第三,刑法发达,民法薄弱。第四,行政与司法的统一。到清末,中华法系在修法过程中解体,中国现代法制的雏形确立。首先,法律的合并到法律的分立是指法典化形式的变化;其次,背景:1840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思想的进入,清政府在内外压力下开始改革,史称“清末修律”。第三,诸法合一,诸法分立,是“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之一。一句话,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合法”是如何走向“分法”的?究其原因,是由当时中国所处的大环境,即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