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认房不认贷

北京公积金认房不认贷

201、2017年6月5日,北京部分银行调整首套房贷利率,由原来的基准利率变为10%,引起广大市民关注。

2.2017北京“317”新政中,商贷已实行“认房又认贷”,公积金贷款只“认房”。即不看贷款记录,只要名下无房,就可以按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3 17新政”颁布后,北京商业贷款中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原则由“认房不认贷”变为“认房认贷”。北京公积金贷款认定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原则仍然是“认房不认贷”。

3.不过目前北京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经更新,二套房的判定规则有所改变。公积金贷款变得和商业贷款一样,“认房认贷”: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贷款申请人无住房贷款记录(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政策办理;凡不属于首套房,被批准为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办理。经批准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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