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案例

应该是世纪审判的辛普森案吧?!

1994年,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和男友戈德曼被发现死在家中。有暴力犯罪记录的辛普森被锁定为杀妻嫌疑人进行审判。但由于检方提供的证据和证人未能说服陪审团,辛普森最终以1995被判无罪。但很多美国人坚持认为“连上帝都看到辛普森的血杀死了他的妻子,但法律没有看到,所以辛普森是无辜的”。这场在美国备受瞩目的审判被称为“世纪大审判”,是当代美国最具争议的案件之一。

但据报道,辛普森现在会在长达两个小时的电视采访中以假设的口吻讲述自己“杀妻”的细节,他的书《如果是我做的》也被舆论称为“杀妻书”。据报道,由于美国司法系统的“双重危险”原则,辛普森已被判无罪。无论他在书中如何耸人听闻地夸大他的谋杀细节,他都不会因同一案件再次被起诉。

有英国媒体评论说,虽然辛普森被判无罪,但在很多美国人眼里,他就是凶手。策划出版辛普森《杀妻书》的美国新闻集团遭到舆论批评。一些批评者说,出版商出版辛普森的“杀妻书”是不顾社会正义的唯利是图之举。辛普森的书等于承认了他在法庭上变相否认的事实,也是对美国司法公正的挑战。

然而,这些评论家可能只说对了一半。关于辛普森案的是非,当时和后来都有很多争论。辛普森《杀妻书》的出版,对出版商来说当然是唯利是图,但也是澄清历史真相的补充。如果“挑战司法”的结果能促进司法的进步,也不是坏事。

165438+10月20日,新闻集团“老大”默多克终于站出来公开道歉,宣布取消关于辛普森的电视采访和出书计划,并为这些计划可能给辛普森案受害者带来的伤害道歉。

随着默多克的道歉,这场“杀妻书”闹剧也进入休克状态。然而,10多年前的这段“往事”仍然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回味...

辛普森

詹姆斯·辛普森(James Simpson),美国橄榄球巨星,65438-0947年出生于旧金山一个贫穷的黑人家庭。在他参加足球比赛后,他获得了海斯曼奖,这是全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后来,辛普森进入职业联赛,先后在纽约水牛鹰嘴队和旧金山黄金矿工队担任主力,创造了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纪录,至今无人打破,被视为职业足球比赛史上最优秀的跑位前锋。

从体育界退役后,辛普森投身于电影、电视和广告,并在影片中担任主角。辛普森在中国上映的《卡桑德拉桥》中扮演黑人刑警。他也是美国广播公司和全国广播公司的体育评论员。作为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的形象大使。

辛普森的奋斗史是典型的美国梦。他出生在一个黑人贫民窟,他的父母都是无名小卒,他患有佝偻病。然而,凭借其体育天赋,辛普森成为美国人心中的英雄、体育明星和好莱坞影星,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

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档餐厅爱上了漂亮的金发碧眼的18岁白人女服务员妮可,并很快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婚。辛普森在1985与妮可结婚后,因为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小三”,辛普森也怀疑妮可与男模有染。妮可多次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1992年3月,辛普森和妮可离婚,此后两人经常一起公开露面,甚至继续住在一起。1994年6月12日,妮可和她的男友戈德曼都在洛杉矶的公寓中被杀害。案发后,辛普森是第一个被警方锁定的杀人嫌疑犯,他被逮捕并送上法庭。该案一波三折,高潮迭起,最终辛普森戏剧性无罪释放。

“世纪审判”依然扑朔迷离。

“世纪审判”,“黑”和“白”颠倒了

1995 10 10月3日,美国西部时间上午10,辛普森案裁决即将公布的时候,全美陷入了一片停顿。据说此时克林顿总统推开了军务;前国务卿贝克推迟了演讲;华尔街的交易很清淡;长途电话线是无声的。成千上万的警察全副武装,遍布洛杉矶的大街小巷。CNN统计显示,约有6.5438+4亿美国人观看或收听了“世纪审判”的最终宣判。

陪审团裁定辛普森无罪。

辛普森案庭审结束后,检方出具了723份证据,有堆积如山的血证;辩方用392条证据反驳“证据不足”。强有力的辩护指控主要负责此案的警官对黑人使用侮辱性词语;此外,警局内有人故意栽赃辛普森,捏造种族偏见证据。庭审中,辛普森在众目睽睽之下无法戴上“杀人手套”,而作为警方重要证据的一双沾有辛普森和前妻血迹的袜子,被证明是实验室的产品,令陪审团目瞪口呆。

在控辩双方长达460天的唇枪舌剑之后,辛普森最终被陪审团宣判无罪,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谋杀案审判落下帷幕。超过65,438+0,000名记者采访了该案件。美国新闻媒体将辛普森案审判称为“世纪审判”,被美联社评为“1995世界十大新闻”之一。

判决书宣读后,一名白人妇女泪流满面,叹息着说:“美国完了。”在黑人居住区,黑人欢呼雀跃,载歌载舞,庆祝胜利。当时,克林顿总统要求美国人民尊重陪审团的裁决。

一年后,加州高等法院民事庭开始审理此案。4个月后,陪审团裁定辛普森对谋杀前妻妮可及其男友负有责任,并判令辛普森赔偿戈德曼父母850万美元。五天后,同一个陪审团再次裁定辛普森获得2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这样,他总共要支付3350万美元的民事赔偿责任。辛普森立即搬到佛罗里达州,那里的法律可以保护他的财产免于赔偿。据悉,辛普森至今没有输过一分钱,但巨额的律师费和人格的崩溃让辛普森心力交瘁。

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截然相反的结果,被一些批评者归结为陪审团的构成:民事审判的9名陪审团成员全部是白人,而刑事审判的陪审团由9名黑人、2名白人和1名西班牙裔组成。

刑事判决结果出来后,检察官克拉克曾说:虽然自由派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由黑人主导的陪审团是不可能对此类案件做出公正判决的。这一言论在媒体上引起轩然大波,媒体报道的程度和收视率大大盖过了克林顿总统当天的国情咨文。

据说此案宣判后,洛杉矶等地街头的白人和黑人甚至分道扬镳,甚至同一部门工作的黑人和白人也产生了隔阂。

“杀了你的妻子,出版一本书”

不区分真假。

辛普森“案后案”的玄机,大概就是美国新闻集团的出版商准备出版的辛普森自传:《如果是我干的》。

出版商里根最近因为同意出版这本书而受到各方批评。里根辩称,她愿意出版辛普森的书是因为她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她觉得这本书的收益会归辛普森的孩子所有。里根说,辛普森找到她,提出了出书的想法。在这本书中,辛普森将以一种想象的方式提出,如果他参与了谋杀,他将如何进行。

虽然里根承认辛普森没有直接说他杀了前妻和她的前男友,但她认为这本书会是辛普森的自白书。

美国一家报纸已经提前向公众披露了这本书的部分内容,并形容这本自传“一鸣惊人”。据读过这本书的人说,书中描述的辛普森杀人场景“真实得让人不寒而栗,没有人会怀疑他说的是事实”。因此,美国舆论普遍对辛普森新书发布和美国媒体炒作不满。妮可的姐姐说,里根书店出版这样的书是在鼓励“罪犯的嚣张气焰”。

里根书店的做法在美国出版界招致不少批评。权威人士认为,“这不是让公众听一个故事,其真正目的是赚钱”,这是“令人厌恶的”。许多大型书店声称,他们很可能拒绝接受这本“臭名昭著的新书”。包括NBC在内的一些美国电视媒体拒绝在电视上播放辛普森的采访。受害者家属和新闻出版界表示,这是对美国司法体系的挑战。

面对汹涌的公众批评,美国新闻集团不得不取消辛普森计划。默多克总统发表声明称,“高级管理层和我同意美国人民对这一不恰当计划的批评。”“我们对给遇难者家属带来的痛苦感到非常抱歉。”

不过据报道,虽然《如果我愿意》的上市被取消,但部分书籍已经先被运往全国各地的书店。有媒体猜测,即使采访不在电视上播出,已经做过的采访也随时可能出现在网络上。

关键词“辛案”

“黑鬼”

在辛普森案的审判中,控方的“明星证人”福尔曼警官是最可疑、最倒霉的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方专门设立了免费热线,结果发现该警官发表了许多极其恶劣的种族主义言论。辩护律师还收到了10年一个女剧作家多次采访福尔曼的录音。在录音对话中,每当提到黑人,福尔曼警官总是使用侮辱性的称呼“黑鬼”,* * *多达41次。福尔曼还夸口说:“我是世纪大案的关键证人。如果我不帮控方坚持住,他们就会输掉这场重大官司。血手套决定一切。如果没有手套,再见,别玩了。”辩护律师称福尔曼是“一个支持种族灭绝政策的种族主义者,一个做伪证的家伙,美国最可怕的噩梦,魔鬼的化身”。

辛案结束后,洛杉矶地方检察官毫不留情地对福尔曼警官提起诉讼。结果以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

"面条里只能有一只虫子。"

辛普森一案颇具戏剧性。有媒体认为,警方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辛普森杀害了他的前妻和她的男友,但为了让案件更加“血腥”,他们愚蠢地伪造了一双沾有辛普森和他被谋杀的前妻妮可的袜子。就是这双袜子最终被被告证明是实验室的产品,陪审团一片哗然。

美国法律有一个著名的证据规则:“面条里只能有一个虫子”。这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当任何人在他的面条碗里发现了一只虫子,他再也不会去找第二只,而只会把整碗面条倒掉。一些批评者认为,即使警方获得大量证据证明辛普森有罪,只要其中一个证据,比如这只袜子,是非法获得的,所有证据都不会被法庭采纳。因此,尽管检方女检察官克拉克在总结发言中慷慨陈词,打动了大批观众,但并没有打动陪审团,一致裁定被告无罪。

“排除合理怀疑”

有专家认为,辛普森无罪的关键在于,在美国司法体系中,刑事案件采用的定罪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这个术语包含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由于生死在刑事案件中至关重要,陪审团在宣判无罪时不必确信被告无罪。只要控方出示的证据存在瑕疵,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严格标准,尽管有很多迹象表明被告涉嫌犯罪,陪审团仍然可以宣判被告无罪。

对于“超出合理怀疑”,美国证据法权威威格摩尔教授认为,这个法律术语的含义“难以捉摸,没有定义”。然而,这一术语包含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由于人的生命是刑事案件中的生命问题,陪审团在决定无罪时不必确信被告无罪。只要控方出示的证据存在瑕疵,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严格标准,陪审团仍然可以宣判被告无罪,尽管有许多迹象表明被告涉嫌犯罪。有人说,美国司法审判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宁可失手千网,不可冤枉一人。”媒体称这一说法“极其生动”。

"如果手套不合适,就判他无罪."

辛普森杀妻案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物证:一双沾有血迹的手套。但是当辛普森把手套给陪审团看时,他发现手套不适合他的手。后来,美国著名黑人律师、散普林的辩护人约翰尼·科克伦(Johnny Koklen)有一句名言:“如果手套不合适,你必须宣告他无罪。”

有法律专家指出,正是这句话让辛普森案出现了令人震惊的翻案。不久,法院宣判辛普森无罪。而他的这句话也从此成为美国人经常引用的经典对白。

Koklen出生于1937。他的曾祖父是黑奴,父亲是保险推销员。他小时候很喜欢辩论。高中时,他在辩论班成绩优异。高中毕业后,他进入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后来获得了法律学位。科克伦于2005年3月29日在洛杉矶因脑瘤去世,享年6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