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
民兵的性质:民兵是中国生产党领导的、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民兵的任务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其他任务,担负战备,保卫边疆,维护社会秩序;做好随时参军的准备,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民兵的地位: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也是县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民兵分为骨干民兵和普通民兵。骨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
民兵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的重要力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得力助手,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力量。
扩展数据
民兵分为骨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未满二十八周岁退出现役的士兵和接受过军事训练的士兵,以及选择参加军事训练的士兵,编入基干民兵。其余18-35岁被指定服兵役的男性公民被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女民兵只构成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比例内。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民兵必须身体健康,政治上可靠。
参考数据
百度百科-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