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经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批准,其评价标准涉及创新资金、创新人才、技术积累、创新平台、技术产出和创新效益的量化评价。

假定

1.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2.企业技术创新机制良好,企业技术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3.企业的研发投入要高,技术负责人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过硬的技术水平;年度研究与实验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654.38+05万元,研究与实验开发人员不低于654.38+050人。

4.需具备相对完善的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备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5 .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质两年以上。

三。违规表示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前三年内有下列情形:

1.正在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或者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主要违反《海关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的,受到行政处罚。

2.违反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效益

1.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2.经海关确认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免税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存放在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异地使用。

3.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支持,主要结合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4.国家支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承担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研发任务。).

5.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其分中心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引领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根据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国家认定符合条件的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行业骨干企业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