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哪些专家?迪徐人杰排名第三,谁能排第一?
赵广汉:
《韩曙》说:“广汉壮士,性在孝智。”他为官清廉,威逼权贵,嫉恶如仇,治理地方治安,对付权贵,深受百姓爱戴。同时,他善于思考,非常注重策略和方法。他的一些办案惩恶的策略独特而有效,赢得了百姓的赞誉。
赵广汉,作为荆赵胤,清正廉明,权倾一时,得罪了皇亲国戚。后来赵广汉因为办案得罪了现任宰相和司志。他们指控罗志,诬陷赵广汉,最终赵广汉被砍头。行刑时,长安无数民众和官员自发聚集在皇宫前,齐声跪下。他们有的神情肃穆,有的抽泣不已,有的痛哭流涕,前来送别广汉。出现了万人欢聚一堂为他们送行的动人场面。他最终被朝廷处死,为他不平凡的经历增添了一层模糊的色彩。
迪徐人杰:
帝为官,正如老子所说“圣人善变,以民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他敢于违抗君主的意愿,始终保持着亲民不惧强权的本色。他始终居于庙堂之上,忧国忧民,被后世称为“唐朝的中流砥柱”。武则天在位期间,担任国家最高司法职务,审判积案、疑案,纠正冤假错案;他被任命为负责刑法的程大利。上任一年,判了大量积压案件,涉及654.38+0.7万人,无一上诉平反。他的公正可见一斑。他是我国历史上一位廉洁勤政的官员。
迪徐人杰的一生可以说是他仕途的大起大落。迪徐人杰的每一个岗位都关注民生,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他登上宰相之位后,帮助国家走向繁荣,可谓是推动唐朝兴盛的重要功臣之一。一生承袭贞观统治,开创开元盛世的武则天时代,为国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很长一段时间,元年(700年),迪徐人杰去世,朝野哀恸。武则天闻讯大哭:“朝廷空了!”给文昌正相,赞文辉;唐中宗继位,追赠司空;唐睿宗即位后,封他为梁公(所以后人称他为帝梁公)。狄墓地位于老城以西两公里的邙山脚下的凉州村。
今天,很多人把迪·徐人杰当作“侦探”,这是有一定的民意基础的。据史料记载,他曾长期在政府司法部门工作,主持过多起案件。此外,迪徐人杰真的像爱儿子一样爱人民,他也深受人民的爱戴。他是人们心中的蓝天。最后,他性格坚强,不畏权贵,面对“危机”既睿智又灵活。以上都是“侦探”的潜力。
迪·徐人杰的破案天赋。敏锐细致的观察力,严谨科学的思维,精致细致的推断,非凡的想象力,负责任的态度。
徐有功:
国子监博士许之孙,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案件的官员。我年轻的时候引经据典。参军后的司法,司城(大理)、阆中(秋官)、史、(大理)等。长期司法任命是唐代武则天时期反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少有的遵纪守法、以死维护正义的法官和清官。
当人们谈到太阳:今天,世界上没有错的人。新旧唐书都有流传。他死后,武则天追授他大理寺大臣的称号。唐中宗的李习安登基后,被封为越州刺史(一级),并专门作书表彰:“贞节恭敬,惜光直,忠古人之志,实为一代贤人”,“守法卓越,虽不动也。”没有不屈之心,有忠义之议。"
由于徐有功前后办了六七百件大案,救了几万人的命,不可避免地得罪了酷吏和奸臣,频频遭到弹劾和审判。然而,最后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免,两次被罢官,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然坚定不移,不拍马屁,一心扑在执法上。也正因为如此,许成为了历史上少有的专职“法官”,被当时的人们誉为“自古以来无出其右的好官”。
寇准:
为官清廉,不拘小节,善于谋大事,在基层以人为本,做出突出成绩;寇准辅佐宋太宗、宋真宗两朝,刚正不阿,为后人树立了榜样,救国救世,报效国家。他是个好人,洞察秘密,善于判断重大事件。他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也是历史上著名的人物。
寇准因其德才兼备、功绩卓著而受到宋太宗的赏识。22岁时,升任成安县令。当时漳河不断泛滥,宋辽战争频繁,赋税日益沉重,蝗灾时有发生。地主豪绅向人民勒索钱财,人民生活贫困。他到达后,抱怨如雨点般落在他身上。寇准目睹现状,决定尽快处理这起积案。
他在担任知县期间,对下属要求严格,不准他们在乡村游荡,劫富济贫,鱼肉百姓,严格按照朝廷的明文规定收税徭役。为了防止手下人巧立名目增加额外收入来中饱私囊,他叫人把应纳的税和县里服役人员的姓名地址写在纸上,贴在城门上,公之于众。老百姓看到寇准公正执法,廉洁从政,体察民情,爱民如子,深受感动。凡是应该纳税的,都会按时足额缴纳,绝不拖延。
公道正派,不畏权贵,给后人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和传说。到了宋代,老百姓冤屈无处认领,往往想到开封府。所以这次让寇准认识开封府,既是对寇准的考验,也是对寇准的信任。寇准上任后继续发挥所长,抓贼、办案如神,公正廉洁,人称“寇青天”。
包拯:
出生在一个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天盛朝进士厌倦了迁都监视帝国,建议培养选拔将领,充实边境储备。被任命为住建部三司判官,JD.COM、陕西、河北道转运使。他以户部三司副使的身份入朝,请求朝廷允许盐解交易购买。我改主意了,建议朝廷,我也多次向大臣讨过权幸。在龙图阁授学士,在河北任转运使,被转运至颍州、阳州,后被召入朝鲜。他被授予了知开封府的权利,钦差顾问的权利,三司的权利。
嘉祐六年(1061),任蜀密副使。他死后,谥号是“孝顺”。当官的包拯,越狱以智慧耿直著称。知泸州,执法不避亲。开封府时,开了府正门,让诉讼人告有功,直到朝廷,杜绝汉奸。朝廷是坚决的,贵族宦官都为之收手。京城有“关节不够,有阎罗养老”的说法。后人把他视为清官包青天的化身。
包拯在开封府上任时,立了一个新规矩:大开正门,有怨言的人可以直接进去见官,谁也不能阻拦刁难。不要以为这是小事。从帮助人民申诉和审理案件的角度来看,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
这一改革,在我国法律史上,不仅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作用,而且具有进步意义。包拯办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不畏强权,二是为民伸冤。这两者的结合就是包公。在宋朝不畏强权,敢顶风做事,很不容易。那种复杂的关系,已经把官僚、贵族、士绅、恶霸用一根既得利益的绳子,也就是特权,联系在一起了。要突破这张保护地主贵族利益的编织网,并不容易。但包拯以不畏败亡的勇气奋起挑战,令“贵族宦官为之敛手,闻之无不惧”。这里有一个突出的例子。
宋词:
中国古代法医学家,中外法医专家普遍认为是宋慈在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因此宋慈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宋词《冤狱集》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它是中国元明清时期罪犯和法官的必读之书,并被翻译成法文、英文和荷兰文。
在二十余年的仕途中,宋慈先后四次担任高级刑官,后又进入至宝莫馆担任四路使,也是“都管事”。这一时期,宋慈在办理狱讼时特别注重实地考察。他对传世的尸体检验著作进行综合、审定和提炼,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系统的法医著作《冤狱集》。
宋代法官宋慈撰写的《记冤狱录》(又称《记冤狱集》)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著作,比国外最早的意大利Fidry撰写的法医著作早350多年。《冤狱集》内容非常丰富,描写的内容非常广泛,有人体解剖、尸体检验、现场勘查、死伤原因鉴定、自杀或杀人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急救和解毒方法等。它区分溺水、上吊和假上吊、自罚和杀人、火刑死和假火刑死,沿用至今;记载了砷中毒的洗尸、人工呼吸、用伞检查伤口、银针试验、明矾蛋白溶液等方法,都是符合科学原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