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教育局电话
0591-28927963
长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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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根据《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荣威办〔2018〕33号)、《长乐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长威办〔2018〕11号)、《关于调整区教育局内设机构的通知》(长威办[
(一)贯彻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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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制定地方性教育规章制度、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各类教育,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各类学校的设立;负责基础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负责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区社区教育。协调全区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全区终身教育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