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这些精彩的古代案例吗?

在《丁刻本公案小说集》中,人记载了一个“殷端娥与二仆相争相县鹅”的故事:

据说在福建省同安县,一天傍晚,突然涌进一群人。这群人里有两个人互相指责对方偷了自己的鹅。

面对这只巨大的白鹅,一个叫蔡畅的仆人先说这只鹅是生日礼物,是住在城里的主人,叫他送给住在乡下的公公婆婆。另一个叫赵露的人继续说,他是一个养鹅的人,专门养鹅,这只鹅显然是他的鹅。

当时的同安县县长姓向。见天色已晚,便对两人和其他旁观者说:“先把这只鹅留在这里,你们各人先回家去,明早再来县衙听鹅叫。”

第二天早上,向县令被提升到大厅后,他告诉大家,大厅下面的鹅是养鹅人赵露的。

蔡畅在法庭上哭诉道:“青田大师,我受了委屈。这只鹅显然是我的。你怎么能奖给他呢?”

昨天在场的那些人也在心里嘀咕:是啊,案子也没审。有什么理由把这只鹅掰给他?是因为他是养鹅的吗?

“好问题,我来告诉你。”项县长笑笑:“你家住城里。如果你喂鹅,你必须用食物喂它们。他的养鹅人都住在城外,养的鹅都在田里,吃的是草和菜。”

项县令续道:“你看堂下鹅拉的屎,都是青的么?”他的原话是:“鹅吃小米粒,撒了屎就会变黄;吃草菜,撒粪就绿了。现在粪肥是绿色的。你为什么打架?"

故事的结局是;"将鹅还鲁,将二十板驱之."

我喜欢宣扬桂姬,寻找事情的线索。

一群愚者,也是有智有诈,不辨失与失。

我对卖针印象很深,不敢吃豆子和鸡。

一县之称神,一鼠之道。

写上面那首名叫《给程响赵玲君的七首情诗》的歌?写《齐·殷珊令》这首诗的人是宋代的蒲守庚,名景全,号信全,别号法实。咸淳七年至咸淳十年(1271-1274)期间曾任广东梅州知府。

同时也是著名诗人,尤擅写词,著有《新泉学诗稿》。此外,他还有一个弟弟叫蒲守庚,在宋朝历史上因反叛宋朝而闻名。

令人惊讶的是,这样一个人生成就如此巨大的人,竟然是一个标准的西方人,准确地说,他的祖先是阿拉伯人。据日本学者藤田丰八介绍,蒲是阿拉伯语阿布的音译。

著名历史学家、被誉为“国宝”的陈垣先生曾称赞蒲守弼为“元代西域人汉化的先驱”。

蒲寿碧的诗《勉吃豆鸡》指的是下面这种情况:

南朝刘宋时期,山阴县(今浙江绍兴)的一个早晨,两个人为了一只鸡的归属问题吵了起来。就在他们争执不下的时候,附近有人说:“你还不如见个官,辩一辩。”

当时,严复是山阴县的县令,名叫炫姬的人当场接受了这个案子。

府县知府庄严地起身到厅上,才发现他已整了正官帽,整了整官袍,咳嗽了三声,拍了拍木槌,说:“我要当众知会鸡。”

围观的人听到县令说要公开审判这只鸡,都不敢笑,因为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他们只见过审问者,从来没听说过审问者。

这两个人讲过一次这个故事。

所有的旁观者都在看法官如何判决这个案件。

只见傅县令笑着问一个先跪在左边地上的人:“你早上给鸡吃了什么?”

那人回答说:“我早上给鸡黄豆,因为我想把鸡卖了,这样称重的时候会重一些。”

“那你早上给鸡吃了什么?”傅县长也笑着向另一个人问道。

那人答道:“我早上吃了小米粥,所以煮小米粥的时候,我就给鸡喂了几把小米。”

傅县令叫衙役当场杀鸡。首领在鸡的肚子里发现了未消化的大豆。

这件事是宋朝一个叫桂婉容的人写在一本叫《唐音弼时》的书里的。在《炫姬鸡豆》一文中,他用非常简洁的文字写道:“傅为之令,有鸡之争。炫姬问:鸡早该吃什么?一片云豆,一片云粟。杀鸡破釜沉舟,有豆。那就惩罚那些说小米的。”

但《南齐书》记载“断鸡取粟者,责豆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