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仓码头的建造历史

码头由三个T型栈桥混凝土码头和七个(8个)砖木仓库组成。陆域面积54888平方米,码头岸线321米。码头为混凝土高桩梁板结构。砖木结构仓库6座,混合结构仓库2座,钢筋混凝土仓库2座。混凝土地面堆场面积为11362平方米。生产辅助建筑9栋,生活辅助建筑6栋,办公建筑5栋。建成之初,以太古洋行为代表的黑烟囱轮船公司经营远东、中南亚及广州至香港、上海、海防(越南)的航线,有30艘船,其中26艘约3000吨的货船仅停靠在广州太古仓码头装卸货物。

1928 -1933年,陈统治广东期间,太古仓码头进行了改扩建。当时内一号码头(即今天太古仓的7个仓库)、三桥的2号泊位(即今天太古仓的3个D型码头)、内二号码头(即今天大阪仓库)均采用高桩梁板结构。

日军侵华期间,太古仓码头曾是侵华日军物资和人员的重要转运基地。1947 65438+2月,广东省国民政府成立广东省人民粮食计划委员会和广东省粮食经理委员会,利用广州义和(渣甸仓)、太古、大阪仓等仓储粮。后来由于上市的粮食增多,粮仓不够储粮,还借用了城里米机的仓库代为储粮。

1950年8月,为保住市政救济粮,配合夏粮收购,政府租赁太古仓、盛达仓、荣兴堂仓和黄埔大道上的两座私人仓库储存粮食。

1953年2月24日,广州军管会奉命征用太古仓,太古仓码头收归国有,此后由广州港务局和广州港集团管理。

1955-1960期间,太古仓是当时广州内港码头作业点中生产最繁忙、到港船舶密度最高、吞吐量最大的码头。由于仓库容量大,太古仓库除了用于货物的操作外,还经常用于储存重要物资。

1968期间,在知青下乡的历史浪潮中,太古仓码头成为运送广州知青到湛江、海南参与南疆建设的重要码头。文革期间,太古仓损失惨重。1967年9月1-3日,太古仓发生“打架”事件,导致部分仓库起火,造成7人死亡,10多人受伤,其中三层的8号仓库被烧毁,财产损失巨大。3日,中央调查组亲自前往太古仓调查。“十年浩劫”时,太古仓遭到炮击,其中一个主要存放包装糖的仓库被打了一个大洞。后来虽然修复了,但是在修复的地点存放的包装好的糖经常容易受潮,而在其他地点和其他仓库没有发现这种现象。可见太古仓的整体设计、建筑材料、施工工艺、防潮措施在建造之初还是相当科学严谨的。

2005年被定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