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哪个朝代人民可以在北京直接抓贪官申诉?
正是在明朝,朱元璋设立了一个制度:“民取害民之官”,意思是平民可以抓贪官上报朝廷,皇帝亲自处理。
朱元璋是个乞丐皇帝。他曾经是众多人中的一员。他知道平民生活有多艰难。一些农民难以获得足够的食物和衣服,他们还受到腐败官员的压榨。所以他对贪官很苦,然后制定了这样的制度。如果平民遇到了腐败官员,他们可以把他带到北京由他审判。洪武十九年,嘉定郡的郭宣儿要进京告状,说嘉定郡的杨害民贪财。
然后他被淳化镇的巡检员何天官阻拦,他的士兵马向他要钱。后来朱元璋知道了这件事,就直接砍掉了何天官的脚,马被斩首示众。接着他又补充道:谁在路上阻挠,就牵连九族。朱元璋的这种做法,无疑提高了民众的幸福感,也约束了贪官污吏,有利于社会稳定。
而且朱元璋对贪腐管得很严。贪污60万两白银的官员被直接处死,即使获得特赦,仍然受到严厉处理。在腐败最严重的江南,有的贪官被直接处死,有的被带到军队当兵,有的被流放到边疆。
朱元璋还专门制定了一个惩治贪官的罪名:戴上死刑,首先把贪官判死刑,然后暴打一顿,然后给贪官吃点药,再送回去妥善处理事务,然后回来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