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是做什么的?
组织救灾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的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贯彻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实行事故和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自然灾害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推进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承担市指挥部应对重大灾害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应对措施,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响应。
5.率先建立我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通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速报系统,完善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享用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6.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火灾扑救、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7、统一协调和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8、负责消防管理,协助指导消防监督、防火、灭火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