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详细介绍一下深圳的历史。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只有30年,却曾经有6700多年的人类活动历史。新石器时代中期,有百越等原住民居住在深圳。深圳有1700年的县史,600年的南投城和大鹏城史,300年的客家移民史。深圳的城市历史是65,438+0,673年。早在1600年前,深圳就出现了移民潮,外省人对新安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东莞县所辖六县中,第一个是宝安县,县治与县治同处,是江海交通要冲,海防军事重镇。新安老城创造了深圳城市发展的源头,成为深圳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中心。历史变迁往往表现为“久别,久别”。新安老城的发展变化也是如此。建安六年(507),改东关县为东关县,陈迁县于增城。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宝安县名改为东莞,县治由南投迁至今东莞。

夏商周时期,深圳是百越部落下西洋的一个落脚点。居住在深圳沿海沙丘谷的人是百越部落的一个分支“南越部落”。他们以捕鱼和航海为生,很少耕种土地。

自秦以来,为广东之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公元前214年,岭南设南海、桂林、项峻三郡,秦50万人迁居发展。当时隶属南海郡(郡治广州)的深圳,融入了秦朝的中原文化,后来成为南越之地。达汗帝国和东汉时期隶属于胶州南海郡(管辖两广越大部分地区)。西汉建县前,属越地、南越(南越)。

到了五代,宋元以后,深圳的行政隶属关系发生了一些变化。我们今天看到的南投城,就是明朝洪武二十七年(1394),广州千户崔豪修建的“东关守千户城”。明朝万历元年(1573),由东关县设新安县,以此城为县城。根据近年来的考古发现,深圳已有6000年的历史。根据地下考古发掘和地面古遗址的资料,深圳历史悠久。在大黄沙和大梅沙沙丘遗址中发现的陶器和石器表明,早在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就生活在这片美丽富饶的土地上。创造了深圳辉煌的历史文化。目前,经鉴定,深圳市共有文化遗址103处,古墓葬234座,古建筑和历史纪念建筑68座,近现代史迹和革命纪念建筑97处,旧海关站和界桩12处。经过筛选,市政府分三批公布了36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大鹏城及“中英街”界桩于1989被省政府认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深圳位于南海沿海,椰风海韵,细浪白沙,景色宜人。它一直被认为是“中国的南大门,连接陆地的风景区”。自东晋以来,深圳在政治、文化、经济、交通、海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考古资料证明,早在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就在深圳这片美丽富饶的土地上劳动、生活、繁衍。从秦朝开始,深圳的百越族居民就处于封建中央集权的控制之下,汉朝在深圳设立盐官。在香港的南头、西乡、沙井、大鹏和李正五村都发现了汉代墓葬。从葬礼和出土文物来看,当时已经融合了先进的中原文化。东晋南朝时期250多年,是深圳的鼎盛时期。设在东关县,通往宝安、兴宁等六县。其管辖范围包括珠江三角洲和惠阳地区。当时的宝安县大概就是今天的东莞、深圳、香港。到了唐代,深圳水域成为海上交通的枢纽。南投设镇,岭南节有兵;宋代设立“海巡司营”。

深圳是宋代南方海上贸易的重要枢纽,隶属于广州象山县。富含盐和香料。到了元朝,这里还以出产珍珠而闻名。

元代属广州道,明代属广州府。深圳的前身曾名新安县。公元1573年,中国明政府扩大东莞千户守备基地,设立新安郡,建郡治南投,范围包括现在的深圳和香港地区。经济以盐、茶、香料和大米为主。

明朝是深圳历史上的中兴时期。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筑南投东关守千户城,筑大鹏守千户城。后来又设立南头寨,组成军事组织,称为“虎门外守将,省城屏藩”,以抵抗日冕、海贼等外来侵略者。明郑德十六年(1521),南投军民在海巡王洪的率领下,在南投海域歼灭葡萄牙舰队。到清朝嘉庆年间,新安县居民已达225979人。人口大量增加,农业生产、渔业和盐业都有很大发展。

清代属广州府,广照罗道。1842年7月至1898年4月期间,中英清政府先后签订《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和《扩大香港疆域特别条款》,香港岛、九龙和新界割让租借给英国。至此,原本属于新安县的3076平方公里土地中,有1055 438+0平方公里不在其管辖范围内,深港两地从此分而治之。

民国二年(1913),新安县更名为保安县,行政公署仍设在南投市。在旧民主主义革命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阶段,深圳人民为民族解放谱写了可歌可泣的篇章。特别是东江抗日游击纵队活跃在惠东、宝坻等地,严厉打击日本侵略者,护送被困香港的文化人士到解放区,为中国的文化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抗日战争时期,南投沦陷,宝安县政府临时迁至东关县。1953年,由于深圳连接广九铁路,人口比较多,工商业比较繁荣,所以宝安县的志东迁到了距离南投10公里的深圳市场。

1979年3月,中央和广东省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由广东省和惠阳区双重领导。165438+10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改为地级以上市。

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深圳经济特区。现在,那一天已被世人亲切地称为“深圳生日”。

8月26日,NPC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设立深圳经济特区。

1981 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城市。

1984年2月24日至26日,邓小平第一次考察深圳,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8 165438+10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在国家计划单列市,并赋予其相当于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0 65438+2月1,新中国第二家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诞生。

1992第二次来深考察,做了极其重要的谈话: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特区姓“社”不姓“子”。

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

2004年,深圳成为中国第一个没有农村和农民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