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工业的历史

从1895到1936,在外资和民族资本家争相投资中国煤矿的形势下,涌现出一批新的煤矿企业。1896中美商人合办门头沟同兴煤矿(后改为中英合资)。1898年,德国根据《胶州湾不平等租借条约》取得了吉焦铁路沿线15km范围内的采矿权,这是夺取中国采矿权的第一个先例。1901年,德国人成立华德公司,开采山东坊子、霍山煤矿。随后,ThePekin Syndicate Ltd于1898取得了河南省焦作煤矿的采矿权,并于1902开始开采(见焦作矿务局)。1898年李鸿章在1882创办的直隶林城煤矿,连年亏损,向比利时借款,资金全部由比利时供给,采矿权归比利时所有。到1920,华商还清贷款,收回采矿权,官商合产煤炭20多万吨。1936矿井被淹报废。1898清朝铁路监盛宣怀任命张赞臣创办萍乡煤矿(见萍乡矿务局)。1899年,张连芬集资恢复了一度关闭的枣庄煤矿,取名中兴公司。它是中国最大的现代化煤矿,年产量超过100万吨。1931年,该矿从德国购买了两台采煤机,在薄煤层中试用,每台日产能约160吨。1900年,英国商人乘八国联军侵华之机,骗购开滦煤矿(见开滦矿务局),后与滦州煤矿公司合并,改名为开滦矿务局,由中英合办。20世纪30年代,开滦煤矿年产煤400-500万吨,是中国近代最大的煤矿之一。1903,招商局集资开采柳河沟煤矿。后来由于连年亏损,他们借了德国人的钱在1911办矿,聘请德国人当顾问,受制于德国人。1914年,矿长将矿产抵押给毕华银行,用这笔钱偿还德国债务,这笔钱由比利时人控制。直到1919,债务还清,采矿权收回,成为华商经营的煤矿,最高年产量70多万吨。1946后,矿井毁于战火。1905日俄战争后,日军占领了中俄合办的抚顺煤矿,后交由南满铁路株式会社经营,直至1945。抚顺煤矿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方法。其露天开采规模在20世纪初世界上是比较大的。从1914 ~ 1945,抚顺露天矿开采煤炭7700万吨,剥离土石方18921000 m3,是举世闻名的巴拿马运河的两倍。抚顺煤矿产量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在东亚也是首屈一指的(见抚顺矿务局)。1908年,山西官方成立金宝矿业公司,赎回英国宓尚公司在山西的采矿权,在阳泉、大同开采煤矿。1910年,中日合资成立本溪湖煤铁矿(见本溪钢铁公司)。

1929年,国民党政府建委开办淮南煤矿(1937年改为商业经营,主要投资者为宋子文经营的建设银行公司),日产量700吨。同年成立山西晋北矿务局,开采大同煤矿,日产量300 ~ 400吨。到1936,新增年产5万吨以上煤矿61座,其中年产60万吨以上煤矿8座(开滦、井陉、中福、淄博、中兴、抚顺、本溪、xi安)。全国原煤产量3900万吨。平均效率为每工作0.3吨。

这一时期的基本特点是:①帝国主义者通过单独经营或与中国联合经营,夺取了中国的矿权,控制了中国的主要煤矿。在此期间,外人投资了32个煤矿,占中国煤矿总投资的51.78%。1933年全国煤炭产量属于外资,占61.3%;(2)中国国家资本在资金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开办了一批效率低、成本高的煤矿,经不起国外煤炭倾销的打击,经常亏损;(3)生产过程中机械配置极不合理,矿井提升、通风、排水采用新机,而采掘工作面以手镐刨煤为主,巷道运输全靠人力和畜力;④煤矿企业分布极不合理,主要集中在河北、山东、辽宁、山西、河南五省。从65438到0936,这五个省份的煤炭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76.5%。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日本帝国主义在1931侵占中国东北所有煤矿后,又相继侵占华北、华中的煤矿。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九一八事变至八月1945)、华北、华中(七七事变至八月1945)占领区进行掠夺性开采,抢走原煤41950万吨。

日本天皇占据的煤矿有以下特点:①为了解决设备不足的困难,更多更快地掠夺中国煤炭资源,日本天皇主要利用小斜井和小立井开发煤田。例如,东北有大小煤矿267个,其中立井8个,露天矿7个,斜井252个。绝大多数采煤方法都是残留矿柱,回采率只有20%左右。(2)增产主要靠增加劳动力,很少增加机械设备。(3)生产效率逐年下降,煤炭成本逐年增加。(4)缺乏安全设备和措施,灾害事故严重。1942本溪湖煤矿发生一起罕见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549人死亡。

1937以后,随着日本天皇对华北主要产煤区的占领,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将煤炭开发转向西南、华南和西北。从1937到1945,国民党政府管辖下新建或扩建了57座日产量在50吨以上的煤矿,其中最大的是天府煤矿,年产量达30多万吨。其他煤矿年产量大多在2万吨以下。从1938到1945,国民党政府区共生产煤炭4562万吨。1945日本投降后,被占领的煤矿大部分被国民党政府接管。由于日本天皇的掠夺和破坏以及战争,这些煤矿大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西南等地的煤矿因为销路不好,产量锐减。从1946到1948,仅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直接管辖的29个煤矿就生产了1252万吨原煤。

在中国解放区,民主政府先是从日本天皇手中接管了一批煤矿,随后又陆续从国民党政府手中接管了除台湾省省以外的所有煤矿。这些煤矿遭到了严重破坏。在设备和物资极度短缺的情况下,民主政府进行了艰苦的抢修工作,逐步恢复生产。从6月1946到6月1949,中国解放区生产原煤约2000万吨。中国煤炭产量1912 ~ 1949见附图。1949以来,我国煤炭工业经过30年的建设,已经形成了能够独立完成勘探、设计、施工、生产、洗选加工、机械制造、科研、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工业体系。中国有丰富的煤炭资源。1.500米(南部1.000米)垂深内预测储量32000亿吨,1.982年末累计探明储量7527亿吨,保有储量741.8亿吨。有各种各样的煤,包括烟煤,无烟煤和褐煤,主要是烟煤。在烟煤中,炼焦煤和非冶炼煤,如煤气、化肥、焦炭和贫煤,各占一半左右。成煤地质条件较好,有一定的露天开采储量。到1982,有407个统一煤矿,2333个县级以上地方煤矿,101个选煤厂,84个建井工程处,34个重点煤矿机械厂,131个煤田地质勘探队,29个煤矿设计院,以及为煤炭工业发展培训。从业人员447万人,其中省级以上煤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23万多人。从1949到1982,原煤产量平均增长率为9.6%,1982生产原煤66632万吨,比1949的3240万吨增长了19.5倍。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洗煤厂的设计能力为11699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