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土地是什么?

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即2004年3月15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004号)。71”),要求从2004年8月起所有经营性用地都要公开招标出让。也就是说,在2004年8月31之前,各省区市不得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协议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前盛行的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的做法正式停止。文件还规定,2004年8月31后,开发商必须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两年内未开发的,政府可以收回土地。所谓“8.31截止日期”,是指国家新的土地政策将在这一天正式实施。“8.31大限”也被舆论视为中国的“土地革命”和“阳光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