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了汉唐明清时期中央集权发展的史实,并据此总结了中央集权在中国古代的积极作用。
汉武帝在景帝“伐诸侯”的基础上颁布了“恩旨”。后来大批诸侯被带走,彻底解除了王国对中央政府的威胁,巩固了专制的中央集权。再加上汉武帝推行“大一统”思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现了思想上的统一,进一步巩固了政治上的统一。
隋朝实行三省六部制,唐代继续采用,进一步完善了专制集权。此外,唐朝还进一步完善了始于隋朝的科举制度,让弟弟低微的普通地主凭借才能参与政权,从而扩大了唐朝的统治基础。
宋元时期,专制集权进一步发展。北宋时,宋太祖吸取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教训,以“一杯酒解除兵权”的方式解除了将军和地方驻朝使臣的兵权;并派文官到各地做知府,管理地方政治;派遣转运使节到地方政府管理财政;皇军由皇帝直接编制和控制。通过这些措施,北宋政府将地方军政财权收归中央,有效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防止了割据局面的出现。元朝建立行省制度,在中央政府设立省刺史,作为中国最高行政机构。在当地设立“书省”,由中央任命的官员管理。这样,元政府有效地加强了对全国的统治。省制对后世影响深远。
明清时期,封建制度逐渐衰落。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明朝在中央政府中取消了宰相,政府由六部治理;在当地取消省级机构,设立三个部门,直属中央。设置工厂卫生特勤机构,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压制民众;用科举制度选官。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官制,之后又增加了兵部,由皇帝挑选的亲信组成。随着军部的建立,皇权进一步加强,专制集权达到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