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有几个镇?
截至2019年6月,新乡有7个乡,其中6个乡,1个乡。
这6个镇分别是:寨坡镇、小荠镇、七里营镇、郎公庙镇、古古寨镇、大召营镇;
1乡镇为和合乡。
新乡县,隶属新乡市的一个县。面积39313平方公里,人口37.05万。
截至2019年6月,辖6个镇,1个乡,178个行政村(171个村委会,7个居委会)。
有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管理10个村(小荠镇8个,七里营镇2个)。县人民政府设在小荠镇(因行政办公楼封闭维修,暂迁至县商务中心)。
扩展数据:
新乡县政的历史演变;
民国二年(1913)改府州厅为道,新乡县属河南豫北路,后改河北路。
民国二十一年(1932),新乡县隶属河南省第四行政区督察署。
民国二十七年(1938),新乡县于17年2月被日军侵占,隶属日伪豫北省尹办事处。
民国三十三年(1944),10年6月,中国* * *成立新乡抗日民主政府,隶属太行行署。
三十四年(1945)年底,新乡抗日民主政府撤销,并入辉县抗日民主政府。
民国三十五年(1946),国民党河南省政府有12个行政区,国民党新乡县政府为第四行政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月,中国新乡县人民民主政府成立,隶属中国太行行署五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八月二十日,平原省人民政府成立。新乡县人民民主政府隶属平原省新乡专员公署。
1952 165438+10月30日,平原省、新乡县撤销,隶属河南省新乡专员公署。
1959年4月23日新乡县撤销并入新乡市,1年7月实施。
8月24日1961恢复新乡县建制,9月1实施,仍属新乡专员办。
1983年9月,国务院批准新乡县为新乡市。5438年6月+2月实施。
新乡县人民政府-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