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有哪些历史经验和教训?
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中国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明确要求。社会主义改造是改变不适应工业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是围绕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个中心任务进行的。引导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走集体化道路,改造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都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要求,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因此,在转型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努力使它们适应促进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不允许损害生产力。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始于1953,同时,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也在全面推进。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努力,到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时,“一五”计划的主要指标提前完成,到1957年,各项指标都已超额完成。经过“一五”期间的大规模建设,中国以重工业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已经初步形成。实践证明,党坚持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工业化同步进行的方针,对于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生产力发展,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法。中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采取了不同的目标,采取了不同的积极引导和逐步过渡的方法。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要及时总结农民的实践经验,创造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等过渡形式。这种从实际出发,引导农民逐步走向社会主义的渐进式改造方法,一方面可以使农民切身体会到组织化的强大,可以增加生产,帮助克服困难,抵御灾害,防止两极分化,从而逐步提高农民的自觉性,逐步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中,由于富农的反抗,部分农民破坏生产资料的情况。实践证明,这种渐进的过渡方式符合农民的特点和生产力。手工业改造中的逐步过渡,既保护和促进了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又为手工业逐步进行技术改造创造了条件。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创造了国家资本主义从初级到高级的各种过渡形式,实现了资产阶级的和平救赎,避免了改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剧烈的社会震荡和经济破坏。中国这场巨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损害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以和平方式实现转变。在社会主义改造以前,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所有制都具有私有制的性质。坚持和平方式保证了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如果农民对土地和农场动物的深刻的私人观念和个体家庭独立经营的习惯发生动摇,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自然会引起相当大的阻力。但党和政府坚持和平的方法和自愿的原则,用事实向农民表明,合作化可以使占农村人口大多数、生产条件各种困难的贫农和下中农受益,至少不损害他们的利益,所以他们支持合作化,或者是比较支持的。较富裕的农民面临着总的趋势。也可以支持或者随大流。手工业者的情况和农民基本相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要复杂得多。把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转移到全社会,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任务,但采取暴力剥夺还是和平赎买,要看具体情况。中国* * *根据马克思列宁的和平赎买思想,结合中国实际,以和平赎买的方式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和政府不仅没有以打击地主的方式对待民族资本家,还继续支付固定利息,安排工作,因此可以整体改革。除了通过经济救赎来团结资本家,党和政府还非常重视思想教育,经常组织他们参加各种学习,引导他们参加各种政治实践活动。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前途的教育,使他们自愿接受和平改造。对资本家的团结教育改造政策,不仅稳定了他们的思想,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保证了改造的顺利进行,而且使几十万资本家变成了自力更生的工人,成为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干部。这不仅保证了社会稳定,也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简而言之,和平转型解决的是实现社会转型和。
2.课程
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出现过一些错误和偏差,主要是“1955年夏以后,农业合作化和对手工业、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太急,工作太粗糙,变化太快,形式太简单统一,长期以来留下了一些问题。在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改造基本完成后,不宜使用和处理一些原工商人士。”这些问题出现了。有一些因素,比如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不够谨慎,工作方法上过于简单。同时,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在认识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选择和认识过于单一,追求纯粹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和理解过于简单化,只注重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两种基本形式,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可以共同发展。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意识到了这些问题,也纠正了一些问题,但毕竟没有深刻认识。更重要的是,当时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没有来得及形成科学的理论,没有完全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造成了一些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