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琪奇怪的饥荒的内容
在上述灾害中,洪水可能是最常见和危害最大的。以中国第二长河、历史上洪水最大的河流黄河为例。据不完全统计,从1840-1911,黄河决口的年份刚好三分之一,有些地区几乎年年决口,有些年份同时或先后决口。就泛滥程度而言,中国最大的河流长江一直比黄河轻。正如魏源所说,“历代以来,有河无河”(注:魏源集第一卷《养河》,中华书局,1976,第388页。)。但到了清末,长江水患日益严重,发生了30余次洪水,其中特大洪水3次。据统计,地处京师附近的永定河在晚清发生了33次决口,平均每两年一次,其中同治连续9年发生11决口,频率之高令人难以置信。其他的如淮河、辽河、珠江、海堤等经常决口洪水。我们再来看看干旱。如果把晚清的旱灾分为几个等级,即大旱、重旱、特大旱,把旱区超过一个省甚至几个省、重灾区超过一半、持续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旱灾,以及“千里裸地”、“人吃人”等描述称为特大旱灾,那么,1846-1847年的秦、豫旱灾,65433年的“齐大荒”具体到某个省份,也是如此。例如,山东、广东、直隶和安徽等省的水旱灾害发生频率相当高。由于抵御灾害的能力较弱,自然灾害对社会造成的损害也很严重。首先是人口的死亡。比如,当时的“丁琪齐饥荒”中,有1000多万人死于饥饿和疫病,其中重灾区的死亡率超过一半,有的地区甚至高达95%。此外,自然灾害经常摧毁建筑物、道路和桥梁;也直接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导致土地荒芜,农业产量下降;灾难发生后,数十万、数百万甚至数千万饥民四处逃荒,严重危害社会稳定。
应该说,饥荒的发生首先是受到自然环境的一些特定条件的影响,比如宇宙天体、地质、地形、气候、降雨等等。然而,它是否能构成灾难以及灾难的程度通常取决于许多其他因素,主要是社会内部的经济和政治条件。晚清饥荒发生的频率之高、破坏性之强,显然与当时政治腐败、战乱频仍有关。晚清有识之士深知政治腐败与灾荒的关系。例如,魏源将黄河泛滥和频繁的洪水归咎于政治腐败。孙中山说得更清楚:“中国人民遭受了四种重大的和长期的苦难:饥荒、水灾、疾病和生命财产的不安全”,“一切灾难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普遍的和系统的腐败”,“腐败是饥荒、水灾和流行病的主要原因”。(注:《孙中山全集》,卷1,第89页。这些说法不无道理,尤其是在河流和饥荒的政治中,更为直接。
从河政方面来说,这一时期清政府虽然仍然非常重视河防,每年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由于河官腐败严重,大量的河防经费被河官以各种方式贪污挥霍,河防工程质量每况愈下。全国各大河流得不到有效治理,屡决洪水。
清廷用于河防的资金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而且在不断增加。道光以后,河道工程的支出总是600万两以上,三河每年的支出往往是700万两到800万两。其他项目的计划外支出越来越频繁,堵口、开闭塘坝等重大项目的支出逐年增加。比如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东河相公花了600万两,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东巴建1.1.90万两,咸丰初年丰公400万两,1.898年(。就清政府财政收入而言,道县时期约4000万两,同光以后只有7000-8000万两,“治河工程费三分之一”(注:周复:《四种治河》,《黄河坊军民兵略》。)几乎是“耗尽天下财富去做事。”(注:魏元吉《养江河》第一卷,中华书局,1976,第388页。但是,支出越大,黄河决口的次数就越多。为什么?究其原因,大量的河防经费并没有真正用于河防,而是被河官挥霍掉了,也就是说,河官的铺张浪费是大部分河防经费的主要流向。据记载,“南河一年花五六百万,实用工程师却一个不如一个,我更知道供官员挥霍。”(注:《大清笔记》卷四十五《咸丰时政》。)那么,何关的生活和日常是怎样的呢?道光末年两江总督李兴元的幕僚金安庆说:“江人的日常生活和饮食,都与广东的洋商和淮河的盐商有关。”(注:金安庆:《水窗春》《黄金洞》。)。《雍ān@①笔记》中记载,笔者曾遇到一个店员,谈南河风气。按他的说法,“吃、穿、玩车马等一切都极其奢侈。”何关宴饮,“往往人累了,又各领各的,从来没有最后的宴席。”在一次宴会上,有一道菜叫“腊八鱼”,大家都觉得很好吃。席间,一人起身上厕所。“突然,我看到地上躺着几十个死海豚枕头,问为什么,于是我献上一碗腌制的海豚,也就是这几十只海豚的背肉。方法是把海豚关在房间里,大家拿着竹竿追。海豚哭着跑来跑去,所以它死了。急取其背肉一块,榨取海豚数十只,以供一席一宴。盖豚奄奄一息,其精气全从背上提取,切开煮熟,极为酥脆...我在沟里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才来了几个月就达到@ ②千海豚的宰夫说。鹅掌、猴脑、鱼汤等其他菜品也令人瞠目结舌。(注:薛福成:关于Yong ān@①的笔记。)何源的办公室就是过着这样奢华的生活,整天跳舞跳舞,每个办公室“必储一个梨园”。“从大年初一到大年三十,每天都没有演出,从早到晚,虽然没有人看戏,但演员们都很平静”(注:薛福成:《永ān@①笔记》)。)。河防的经费也用来招徕食客,馈赠亲友,贿赂官员。据记载,“凡春季罢官的普通游客,各省以河道工程为金点,有人独南游,从东河至南河至扬州至粤东,得二万元。”“伟大的作品一下子聚集了几十万人,让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商人、崇尚卓越的人、不偷懒的人,都带走了对这条河的关注。”“新翰林,有带纸祭奠河帅者,河帅唤其登高,可得一万金,带纸进贡内廷者,可得一千金。”"路过故宫普普的人都非常感激."(注:《水窗春》第三十四篇《永ān@①札记》第70页;黄俊宰:《金壶波墨》卷五《十二红》卷1《河工》。)。这就是当时所谓的“南河习惯”。
奢侈浪费生活的背后是腐败,手段是向上虚报、多要公款、偷工减料、层层克扣。河防中的虚报浮沉一直存在,尤其是清末。夸大危险并要求更多的公共资金是很常见的。《水窗上的春天》作者金安庆忧心忡忡地说:“河水最丰沛,水平衡的钱最少。东南南北三河一年花7800万,占总支出的十分之二...其中,冗余是没有办法克服的。”他提出了一个十年改革计划。他认为,即使过了十年,“如果需要一百万岁,安澜依然可以被永远歌颂”。这100万中,50万用于项目,剩下的50万用于“支持公众的私人利益”。因此,防洪资金的严重性可想而知。同一光年间,欧阳予之的《心得笔记》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苏廷魁任河长期间,黄河在河南决口,以河南巡抚654.38+0万元被堵。苏是一个诚实的官员。他“亲自监督工作,亲自处理所有采购”。项目完成后,还剩下30.2万元。州长主张把它分了,但苏拒绝把它还给部里。结果,州长“没能做他想做的事,他对此非常厌恶...还打了炸弹”。因为“凡治河成功之人,皆被虚报,外得十分之七,大小均分,部受贿赂三分,故不反驳。如今苏公已还余银,除此之外,部里也恨之入骨。”于是,该部千方百计在苏的奏折中挑出“数篇与案不符,同指”,而不合作的官员却被“革职”。后来任道róng@③为河南巡抚,“也值个处决,所以请付银子”,结果也是“被革职革职”。作者感慨道,“夸大事情,多请公款办事,报虚数,中饱私囊,这才是长久之策。”而这两人一身污秽,又想表现自己的清廉。宜公开禁忌,不安于立场。”(注:欧阳玉:《经验笔记》,第91页。当时流行一句话:“浪费钱罪小,节约罪大。”(注:魏元吉《养江河》第一卷,中华书局,1976,第388页。)
在具体项目中,监督者偷工减料,有跟风的习惯。有句话叫“公务员吃草,军官吃土”。前者意味着公务员在采购物资时充满腐败,后者意味着武陟在堤防建设中饱私囊。1868年(同治七年),河南荣泽黄河决口。当时入口只有30多英尺。因为工头“搜料买土,一般都是骗,从上到下都是骗”和“钱粮料互不补足,以至于水患严重。”一个月后,缺口没有被堵住,反而被拓宽了200多英尺。(注:黎文海等:《中国近代饥荒年表》,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第273页,第364页。)1887(光绪十三年),黄河在郑州决口,淹没数省,百万灾民无家可归。这次爆裂是由一个老鼠洞(獾洞)引起的。当初丈夫的人头估价20万元,在河道部门管理工程量的李竹君中饱私囊了大半。工人只拿了四万块钱,就把树枝放进洞里,盖上土。结果他们溜进了高层,被处决了。此外,李“平日疏于侵渔,以致堤上料薄不足”,遇有险情,“河干上绝无一束稻草一把土”。(注:黎文海等:《中国近代饥荒年表》,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第273页,第364页。这可以说是政治腐败导致黄河决口的典型。当时有句话:“黄河决口,黄金百万斗”。贪官甚至希望黄河决口,“能为那些身处险境的人再找一个案子,对他们来说是幸运的”。“久不决口,河工、书办、丁役都要穿小洞下水,不出一个月,就确定了,另一代有了私情,从此有了侵吞的办法。”(注:魏元吉《养江河》第一卷,中华书局,1976,第388页。)
黄河整治是这样,其他河道、海堤也是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晚清水患频发的社会原因了。政治腐败直接或间接导致饥荒,这不仅表现在河政上,荒政中的各种弊端也是饥荒频发(主要是饥荒)的重要原因。
清末的“荒政”主要包括报灾和查证,即报灾和查灾;缓收钱粮,即免除或缓收地主应纳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税和赋税;对灾民的救济意味着根据灾民的贫困程度来分配金钱和食物。除了最重要的两项救灾政策外,还有养老、保障、贷款、灭疫、以工代赈、粟调、领养牛、应用棉衣、医药。此外,仓储制度也是备灾救灾的重要措施,包括正规仓、社会仓和志愿仓。
这样一套相对完整的“荒政”在防灾、荒政中起到了多大的作用?按照规定,灾情发生后,当地应当及时上报。然而,在许多情况下,很明显,自然灾害发生在境内,有时非常严重,而当地的灾害却被隐瞒不报。为什么?掩盖灾情必然是在灾年“照常催征”,地方官隐瞒灾情只是为了“照常催征”。这样既能给地方政府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又能逃避责任,粉饰太平;还有人担心手续繁琐,延误工期会被处罚。从一些史料中,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灾荒是由于漏报灾情而引发或加重的情况。如“丁琪齐荒”前,陕西等地已连续两年干旱,但“上级只知推考,下级只知报优于粮,所以尽管连年干旱,我们未能报尽庄稼,却仍要照常收完庄稼”,导致漏报(注:申报1877 16438))1897(光绪二十三年),苏北发生水灾,灾民数十万。据统计,“赈济处的活灾,十个不超过二十三个”,其余都是“迁徙路线金@ ④”和“市县乡村空无一人”。御史郑思赞分析原因,认为灾情明显,地方县官“自行考取,却报为中学堂”。在灾情非常严重的时候,他们仍然“像以前一样募捐”,导致“募捐迟迟不到”,灾民得不到及时救济,饿死。所以他说,“山沟里的人不是死于天灾,而是死于人事。”。(注:光绪二十四年六月初四,郑思赞赞。)
在各地的救灾工作中,一直有“清灾”和“泥灾”的说法。所谓“救灾”,就是地方官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照章办事,救灾款能够足额发放,帮助灾民。所谓“泥灾”,就是贪官往往“视灾害治理为利”(注:《清实录·宣宗朝》卷四七二。),挪用、克扣救助金。1882年(光绪八年),安徽发生水灾,直隶候补道周领了17万元救灾款,前往皖南救灾。到了灾区,他只拿出了22000元充救灾款,剩下的15万元是“生意利息”。(注:《清·德宗实录》卷168。)1885(光绪十五年),石喻恩龙弹劾浮山县令克扣赈款。据他说,县城被淹后,法院“责令毁坏房屋各赔三千元,县城只赔三百元”,仅为规定金额的十分之一。)。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山东30余郡被淹,但赈款在当地迟迟未发,直到朝廷派人查看赈款,才匆匆发放。在救济期间,“派出的成员与第一个人交流,分享脂肪。”十户人家中的一两户带头,强迫全村人去照顾穷人,结果造成了“无数的饥民”...到处都是。”(注:《录副档案》陈何冰光绪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救荒之策,在于备荒”,而“备荒胜于丰年”。(注:发给湖南渔夫:《救荒六十策》。应该说清代的仓储体系还是比较完备的。但是到了晚清,官僚腐败,仓储制度的各种弊端越来越突出。比如地方官员无视仓谷的充足性,收银后不及时购买;天灾、战乱、年久失修损坏的库房无法修复,粮仓发霉;储存在仓库里的粮食已被出售、挪用、盗窃等。因为这些“积弊”,每个仓库的亏空都很严重。很多地方的仓储已经名存实亡,“或者空粮仓储,或者仓储。”(注:《帝国政治正典汇编》卷三十七,户政14,入库。)在这样的形势下,仓储自然无法起到防止饥荒的作用。让我们以“丁琪齐饥荒”为例。就干旱程度而言,“与道光丙午(1846)略有相似”,但饥荒严重得多。“没有树皮和草根可挖,也没有食物可买。”(注:黎文海等:《中国近代饥荒年表》,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第273页,第364页。)河南巡抚要他向外省借粮。住建部问:按定额,河南应该有95万石粮。为什么要走远?仓库里有没有95万石粮不得而知,就算有也是杯水车薪。灾难发生后,朝廷试图以此为契机,整顿仓储,陕西巡抚曾国荃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但据其继任者张之洞报告,各地仓谷虽已买足,但“计划买七成,分散异常,只备一区,无益大局。”(注:《帝国政治正典汇编》卷三十七,户政14,入库。此外,不断清算的基本功能是及时降低和稳定粮食价格,不仅可以调节粮食价格的季节性变化,还可以抑制饥荒造成的粮价飙升。但事实上,很多历史资料表明,这种作用并不明显。晚清时期,米价在发生灾荒时大幅上涨,使人们产生了一种心理恐慌。“偶尔角落有灾,或阳为旱兆,或雨为水兆,瞬间涨起。”(注:《续御经》卷四十三,户政四十三,仓储。)
在饥荒时期,极度饥饿的灾民往往会吃一些不能作为食物的东西,如糠ǐ @ ⑤、树皮、杂草、观音土甚至食人。这类案件在清末屡有发生,不胜枚举。晚清时期,战乱频仍。1840-1911 70多年来,至少有一半的时间是在战争中。值得注意的是,晚清的大灾大多发生在战争期间或之后。事实表明,频繁的战争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这也是晚清饥荒频发的重要原因。
一是战后频繁的军费开支和巨额赔款,使得清政府财政经常处于危机状态,无法获得足够的防灾救灾资金,这是部分地区灾害频发的原因。顺治地区的情况很能说明问题。直隶总督李鸿章在《重建直隶河地形》中妥协:“道县以来,军需众多,多加注意。也就是说,年修的费用会层层递减。故河中之事,愈来愈甚”(注:黄彭年:《季复通志》卷八十四,页五十二。)。以黄河为例。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祥符在河南爆口。当时清政府忙于战争,没有办法筹集庞大的军费。面对决口后停水八个月的危急局面,很难凑够500万两。几经周折,直到第二年才堵住了缺口。没想到,几个月后,黄河又在桃源决口了。洪水过后,有人建议在决口以下筑坝挖河,控制下游洪水。然而,刚刚经历过鸦片战争的清政府,军费和赔款压得喘不过气来,哪里还会关心治河工程?1855年(咸丰七年),黄河再次在通瓦室决口。当时半个东南被太平天国占领,大半个中国都在打仗。朝不保夕的清政府,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又怎么会有精力去堵这个缺口呢?清政府在圣旨中说:“现在军务不均衡,不续饷,一时难建。”(注:《清实录》,卷173。由于无法阻挡建筑,让黄河穿越,结果导致黄河改道。随后几十年,中山东等省遭受黄河之灾。
第二,长期战乱造成农业生产下降,农民生活困苦。再加上清政府加紧搜刮支付战争费用和赔款,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以前更加脆弱。一旦发生轻微饥荒,就会出现饥民遍地,忍饥挨饿的悲惨局面。比如太平天国农民运动战争镇压后,“人民力量特别差,jìn@⑦很难支撑到10岁。”。(注:转引自严《:中国近代经济史》,人民出版社,第840页。)报道称,“自甲午战争中庚子两次赔偿士兵费用以来,过去花费的金额猛增4000万至5000万。云虽未赋,各省无形搜已尽。.....有钱人可以自给自足,中资产品都是节俭皱眉。对可怜的仆人来说,懦夫是流离失所的,强者是小偷。”(注:李文智:《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三联书店,1957,第913页。)
第三,战争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战后很多地区,森林被砍伐,树皮和植被被剥离,到处是荒山野岭,大片土地荒芜。比如上世纪五七十年代战争之后,原本经济发达的长江中下游和黄河流域一片废墟。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很多,这里只选择一两个。以苏南为例。战前,“人口密集,...对面自炊烟起”但战后“望平杂草,景镇阻路”和“荆棘遍地,...像沙漠一样泥泞”。(注:《李鸿章全集》第3卷。曾国藩在信中说:“近年来,我从事军事活动,所到之处,都看到房屋被毁,树木被砍伐。”(注:曾国藩全集,书信。此外,根据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在中国砍树筑路,许多地区的森林被完全砍伐,导致生态系统失衡,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增加了水旱灾害的频率。
第四,两次鸦片战争后,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获得了鸦片贸易合法化的特权,鸦片的大量进口导致中国鸦片种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几乎所有省份都种植了罂粟,甘肃、山西、陕西、山东、河南成了盛产罂粟的地方。由于这些地区种植鸦片,占用了大量的劳动力和耕地,粮食生产成为必然趋势。陕西巡抚曾国荃从地理位置和人力两方面分析了鸦片种植带来的种种恶果。他说:“这次山西省的饥荒虽然叫天灾,但确实是人事所致。由于罂粟在中国被广泛种植,民间积累逐渐消耗殆尽,很少有那种丰年。说到猛缺,就不知所措了。.....察金省面积53万多公顷,地理位置有限。如果我们每亩种植更多的罂粟,我们每亩将获得更少的粮食。因为利润重,王经常在良田里种罂粟,biàn@⑧,而把粮食放在贫瘠的地方,把这个地方搞得一贫如洗。.....罂粟即将收获,农活一紧,人力就被赶离罂粟,良田贫瘠,无法根治。这个人力也是懈怠的。地理位置差,人力减少。所以当时在天上的人,只会得到中间的稗子,中间的稗子没有麦子和稻草是苦的;万一发生天灾,那就没救了。”(注:《曾仲祥奏折》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