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行政区划的历史演变

1.唐代的行政区划和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是中国行政区划演变中较为重要的转折点。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唐朝采用的是“道州郡”三级制,但“道州郡”的实际权限各不相同,变化较多,其基础往往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实际权力扩张,所以这种制度常被称为“虚三级”。

唐朝的疆域经历了从扩张到繁荣再到缩减的显著过程,后期逐渐分化,行政区划的记载非常不完整。但初唐所设定的“道”的观念,仍然影响到了后来的宋代,成为“道”的原型。

2.唐朝疆域辽阔。早期郡改称州,长官改称汉刺史,成为一级行政区划,通向郡,实行州县两级制。但是,此时的天下已经不是秦朝建立时三十六郡的规模,州的数量已经飙升到300多个,这使得中央政府的管理非常不便。后来,各县又增加了这个监督机构。

与此同时,唐朝国内外战事频繁。除了传统的州、府、县之外,还有许多面向军事的组织系统,如海关、军队和监狱。在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设立都护府,在所辖的吉米州加强管理。到唐朝正式灭亡的时候,世界上已经有40多个道、藩镇地区,大部分都在我们使臣的管辖之下。

3.历史沿革:从汉末开始逐渐成型的州、郡、县三级制,历经东晋南北朝十六国,至隋朝名存实亡。隋朝先废县,不久改称州县,恢复秦代县制。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根据山川和交通便利的情况,将天下分为十“道”,并根据需要设置监察官,协助中央监察国家级行政区域。

唐玄宗二十一年,又进一步分为十五道,每道设访使,仿西汉刺史制度,仅起监督作用。安史之乱后,原来只在边境地区使用的节度使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使用,节度使一般授予州刺史,于是同时掌握本州乃至周边各州的军政大权,其管辖范围也被称为“道”或“范镇”,成为拥有实际权力的一等非正式行政区。

到了唐宪宗元和时期,世界上的行政区域已经基本被我们的时、观、策、防所划分,贞观、开元年间的十道、十五道已经完全失去了实际意义。到唐朝正式灭亡的时候,天下已经有40多个道教和藩镇,大部分都在我们这个时代的管辖之下,藩镇割据最终导致了唐朝的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