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选拔个性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拔尖人才,促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我校于2011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与北京大学等13所高校联合举办了“全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考”(以下简称“十三校联考”)

一、报名条件和方式

申请人必须具有鲜明的学科特长、优秀的综合素质、优秀的学习成绩、一定的培养潜力或人格能力、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潜在能力,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认证,身体健康。

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报名)。我们学校给一些中学发了推荐名额,发了推荐表。

二、报名材料

1.武汉大学2011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此表由我校发往各中学,自荐的考生可不提供)和联考范围内其他高校出具的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

2.武汉大学2011自主选拔录取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3.高中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或学业水平成绩单)。

4 .各种证书或已发表著作等能显示个人长处和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其中,创新竞赛奖或专利证书获得者需提供成果说明,出版物作者需提供作品原件。

除作品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为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须由中学盖章。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注册程序、资格审查和测试方法

2011我校在河南、湖北、湖南三省(以下简称“单考省份”)自主选拔招生,通过十三所学校(以下简称“联考省份”)自主选拔、联考,选拔其他省份(西藏除外)学生。

(一)单考省份(河南、湖北、湖南三省)

1.注册程序

学生应于2011 1 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报名),并于2011 1 14提交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和支付

我校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获得自主选拔录取测试资格。名单公布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考生应在11 2月15 6月12:00前通过网银支付笔试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3.自选入学考试

参加笔试。考试总成绩作为奖励的依据。

(1)笔试为一卷制,文理不分。

(2)笔试定于2月27日2011。

(3)我校在河南、湖北、湖南设立了多个笔试考点,学生网上填报时可按就近原则报考考点。

(4)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和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分为文化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800分。

文化基础考试:主要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包括语文(100)、数学(100)、英语(100)、综合(200),满分500分,时长180分钟;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包括逻辑推理、图形认知和创新潜力,满分300分,时长120分钟。

(二)外省(河南、湖北、湖南、西藏除外)

1.注册程序

学生须由中学推荐,于2010前登录“全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考报名平台”(以下简称“联考平台”),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报名号(每位学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然后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月25日2010 12: 00前将申请材料寄至(送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299号,邮编:430072)。

2.资格审查和支付

我校按照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获得自主选拔录取笔试资格。名单公布在联考平台和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考生在联考平台上按照相关要求通过网银支付笔试费用。

3.自选入学考试

采取十三校自主选拔笔试、我校综合面试的方式,通过笔试的考生来我校进行综合面试。十三所学校自主选择联考笔试成绩作为确定综合面试的依据,综合面试成绩作为最终评奖的依据。

(1)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月20日2011。考生必修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历史、政治,满分100。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面试考生名单,而必修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达到所有考生前50%,且7科(3门必修科目+4门选修科目)中至少有一科单科成绩排在该科所有参考考生前65,438+05%。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时,优先考虑获奖科目较多者;当获奖主体数量相同时,优先选择最佳获奖主体位置值最小的一个;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必考科目总成绩最高的人。(注:职位值=100×考生在上级科目的排名/本科目考试人数)。

面试人选名单于3月2011左右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须向校报出示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面试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方式

1.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约400人,其中单考省份约200人,联考省份约200人。一、二、三等奖设置为自主选拔录取,比例分别为获奖人数的20%、30%、50%。如果学生报名踊跃,生源质量高,可适当增加获奖总人数。

在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获奖名单时,单考省份考生以考试总成绩为准,联考省份以综合面试成绩为准。我校可根据学生情况,本着“质胜于量”的原则,适当调整自主选拔录取总体计划和分解计划。

获奖名单于3月30日左右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2011。

2.获奖者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一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可保留至2012年6月(两年有效),二、三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当年有效。

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可根据其高考文化成绩享受加分或降分的优惠政策。

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录取线(以下简称校线)的,在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0分、5分后,按其特长录取。

其高考文化成绩达不到学校线的,进行专业调剂,按一、二、三等奖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录取,优惠幅度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重点线15分、我校重点线30分。

自主选拔录取的奖项和优惠政策设置见下表:

2011自主选拔录取的奖励及优惠政策

类别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比例(获奖人数)20%、30%和50%

加20分,10分加5分。

优惠幅度,重点线,重点线,15,重点线,30。

4.如一等奖获得者自主选拔录取资格需保留至6月2012日,获奖者须于6月2011+0+0-11向武汉大学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按。

5.2010冬令营一等奖获得者,如符合相关规定,可享受我校20110一等奖相关优惠待遇。

6.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核实后取消学生相应录取资格,并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空缺的名额不补。

动词 (verb的缩写)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监督电话:027-6875 2637。

不及物动词费用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免费。

2.考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笔试费用、综合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费用。我校组织的笔试、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收费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联考笔试考试费标准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信息

武汉大学招生办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027-6875 4231

传珍:027-6875 6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