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环境经济政策中的绿色贸易政策有哪些,法律法规是在哪一年颁布的?

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和绿色贸易

2007年7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提出了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这一政策被称为绿色信贷,其目的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规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以绿色信贷遏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盲目扩张。

实施“绿色信贷”政策,不给高能耗、重污染、环境违法严重的项目提供贷款,相当于给这些项目和企业断奶;同时,银行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提供融资服务,这将为企业发展模式和经济行为提供有力的政策引导和规范。

绿色保险

绿色保险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生态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风险管理的一种基本手段。

环境污染责任险最具代表性,即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2008年2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指导意见》。

绿色保险在中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其目的是利用商业保险制度分散风险,确保受害者得到及时、足额的赔偿,通过保险增强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缓解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环境污染赔偿压力,提高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保护公众环境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绿色证券

2008年2月25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发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该意见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环境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遏制高污染、高排放行业过度扩张,防范资金风险,促进上市公司环境绩效持续改善。

根据意见,“双高”行业的公司在申请首次上市或再融资时,必须按照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环保核查意见将是证监会受理申请的必备条件之一。

国家环保总局将定期向证监会通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和未按《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公开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单,相关信息也将向社会发布。国家环保总局还将选择“双高”产业板块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试点,发布上市公司年度环境绩效指数和排名,让广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进行有效筛选和监督。

绿色贸易

2008年2月26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2008年第一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单(简称“双高”产品名单),其中* * *涉及6个行业141种“双高”产品。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该目录是绿色贸易政策的基本内容之一。

据报道,首次披露“高爽”产品目录只是一个开始。潘岳透露,国家环保总局还将建立“双高”产品目录动态管理数据库,随时补充新产品和信息,并及时向国内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