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特钢的投标报价?

方大特钢无股东在预先安排的收购期限内接受收购方发出的要约收购。

600507:被方大特钢收购方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收购。

公司股份业绩公告

根据辽宁方大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2010236号),收购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7日公告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自2010年3月2日起向除南昌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汽车钢板弹簧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购人现已履行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即在2010年3月2日至2065 438+00年3月36日期间,要约收购人大特钢股票已实施。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标报价的基本情况

1.要约收购的目的

2009年9月30日,辽宁方大集团通过产权交易与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收购江西省冶金集团公司持有的南昌钢铁57.97%的国有股权。并于2009年6月5438+10月21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181号《关于南昌长力钢铁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因南昌钢铁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汽车板簧公司共同持有方大特钢68.48%的股权,

收购人要约收购是履行收购人通过产权交易方式收购江西冶金集团持有的南昌钢铁57.97%股权的行为,导致方大特钢30%以上的股权,所触发的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并非旨在终止方大特钢的上市地位。

2.要约收购目标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南昌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汽车钢板弹簧股份有限公司之外的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3.要约收购价格:8.66元/股。

4.投标报价的支付方式:现金。

5.要约收购期限:2065438年3月2日+00至2065438年3月30日+00。

6.预受要约声明代码:706014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2010年2月27日,收购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于2010年3月2日实施。

2.方大特钢董事会于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的报告》。

3.收购人分别于2010年3月9日、16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三次提示性公告。

4.收购人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其网站公布前一交易日预受和撤回的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期内预受股份的累计净数量和股份比例。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止2013月310日,本次要约收购已经失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统计数据,2010年3月2日至3月310日要约收购期间,方大特钢无股东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收购。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购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全面履行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