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的选官制度

1、夏商周:“石清实录制”盛行于夏商周。原始社会末期,在“天下为公”的禅让制度被摧毁后,出现了“成人而以之为礼”的世袭制度。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和氏族权力的统一。它通过家庭血缘关系来决定各级政府官员的任命,并根据血缘关系来决定官阶和职级的高低。

作为一个官员,各种大小的贵族都必须接受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的礼仪知识后才能上任。也就是“三代以上不上学。”凡是设置爵位和官职的,都是世世代代享有封地和封地的。从历史发展来看,是历史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发展。

2.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重视家世。

中正官的设立,既保留了汉代乡村评议的传统,又改变了汉末名士对乡村议论求教、地方宗族操纵选举的局面,将评价选拔官员的权力置于中央之下。这对于杜绝亲信干政,打破门阀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特别是在实施初期,对巩固曹魏政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起初,这一制度致力于统一朝廷的选官和乡村的讨论。这是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

3.科举制度:从杨迪到清末(清末新政)(唐代是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历史沿革: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当杨迪在隋朝时,科举制度形成了。

唐朝继承并完善了科举制度:贞观年间,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静为主;武则天在位期间,增加了科举考试的考生人数,发起武举和宫考。开元年间,任命高级官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的地位,后被定制。

北宋的科举制度较唐代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宫试三级,科举程序严格。陪审员要通过礼部的考试才有资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控制,宫廷考试成为一种习俗;

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成为最主要的科目;实行糊名制,试卷上的姓名和产地用“封”和“抄”的方式密封,防止考官作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明朝沿袭了前代的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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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选举意义重大

选官用人是国家的大事。为了保证人才的选拔,一方面国家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中兴以才为本”,自古以来就有“得之者昌,失之者亡”的说法。因此,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选举发展

春秋以前,官员主要是通过“作大学士、作大领袖”的制度产生的。战国时期,“石清十禄”制度逐渐废除,官员选举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秦统一以前,“为官之道,必先开疆拓土,克敌制胜”,克敌制胜是其主要途径。秦国统一后,官员大都不在军中服役。

汉代,为了适应专制集权的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朝廷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并发展了一套选任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一制度包括考察、皇帝招募、撤府撤县、大臣推荐、考试、任用子弟、招募经费等多种方式,不限于一种方式,还可以交互使用。

后来中国古代选官出现在魏晋,科举制度起源于隋唐。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种种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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