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的历史沿革
因南岳衡山而得名。衡山有1700多年的悠久历史。秦统一中国后,属长沙郡。257年,三国吴会稽王太平隶属衡阳郡。晋惠帝永徽元年(公元290年),衡阳县改为衡山县,这是县名的开始。唐属衡州,宋属坦洲,元属坦洲路,后改为田林路。明清属衡州府。民国时,废府,县直属湖南省。新中国成立后,衡山县包括今天的衡山县、衡东县和南岳区。1949 1949 8月湖南省和平解放衡阳市由原省辖市改为县级市衡山县升格为地级市衡阳特区1950一至八区(湖南省人民政府上报1950 65438+10月5日)65438+取衡山县南岳镇15438 并撤销1951年衡阳市七区八区(湖南省民政厅,19565438+)衡阳特区茶陵县、攸县划归湘潭特区,其余26县划归湘南行政区(6月1952+065438+10月13日政府会议批准)。 衡阳市6月降级为县级市1952。划归湘南行政区(政务院1952 113 10月批准)南岳特区撤销1952并入衡山县(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 17 2月批准)65438+衡阳特区辖衡阳市及衡南、衡山、长宁、宁远、永明、道县等县陈县专区辖陈县、资兴、桂东、汝城、宜章、临武、蓝山、嘉禾、桂阳、新田、永兴、耒阳、安仁、陵县(1954年6月国务院批准),1960年6月成立南岳管理局。以衡山县南岳镇和南岳、店门、祝融、石鼓4个公社为其行政区域(湖南省委6月5438+4月21、0960上报)。5438+0963年6月,废除南越行政,建立南越郡。以衡山县南岳、店门等51公社为行政区域(1963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1966年撤销南岳县,并入衡山县(1966年6月国务院批准1968+08)以衡山县湘江东岸的六个区为行政区域。56636.8666666666666 衡东县驻地由衡山县迁至衡东县武集北涧头坪1983,衡阳地区撤销,衡阳、衡南、衡山、衡山隶属。 (1983年2月8日国务院批准)1984以南岳镇、南岳乡、东湖、马集、望峰等10个村为基础,设立衡阳市南岳区(1984年5月2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2009年,湖南省是“省直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