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对犹太人的影响

分类:社会生活

问题描述:

二战对犹太人各方面的影响

分析:

“反犹主义”一词在英语中是“anti-Semite * * *”,其动词形式是“anti-Semite”,由前缀“anti”和词根“Semite”组合而成。从字面上看,应该是“反犹主义”。但由于历史原因,人们习惯用这个词来指代反犹主义。一些学者认为这个术语是德国记者威廉在19世纪创造的。马恩首先在《犹太教战胜德国社会》中提出了这一观点。虽然这个词出现在19世纪,但对犹太人的迫害早在古代就出现了。我们一般认为反犹主义是一种针对全体犹太人进行迫害和排斥的社会现象、社会思潮和社会行为。反犹主义在不同的社会时期有不同的形式和内涵。在历史上,欧洲的反犹主义最为严重,对历史的影响也最大。反犹主义之所以在欧洲频频发生,是由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社会特征决定的。

1,历史的惯性。欧洲对犹太人的大规模迫害始于希腊罗马时期,当时主要是为了推行希腊化政策,镇压犹太人的叛乱。罗马帝国灭亡后,一方面,帝国长期的反犹政策在社会上形成的排犹、反犹思潮并没有突然消失。另一方面,罗马帝国推行的反犹措施被后罗马时代的国家继承。日耳曼部落打败罗马帝国后,起初并没有积极学习希腊罗马的优秀文化,而是继承和发展了基督教,包括对被称为“异教徒”的犹太人的迫害。比如公元438年生效的《罗马奥尔西法典》中规定的反犹太人的附加条款,后来成为一些人反犹主义的法律依据。

2.经济偏见和短视。由于犹太人一直被视为恶魔和异教徒,他们的就业和管理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很多人只能从事商业和金融,尤其是高利贷。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迅速聚敛了大量财富,但这会成为当地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基督教禁止基督徒放贷吃利息,所以犹太人放贷一直被视为“犯罪活动”。其实,“这是一个自掘坟墓的怪圈,背后是基督教欧洲对犹太民族的宗教迫害和种族歧视。”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刻画的犹太高利贷者夏洛克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许多欧洲人对犹太人的偏见。

欧洲统治者一方面迫害犹太人,另一方面又把犹太人当作“敲竹杠”的对象。法国统治者在这方面的表现特别搞笑。从1182到1321,法国为了税收四次驱逐犹太人,四次召回犹太人。1361年,好人约翰,法国国王,被英国俘虏。为了筹集巨额赎金,犹太人被允许返回法国,1394年被驱逐出境。以色列著名历史学家阿巴·埃班曾在《犹太人的历史》中写道,“他们在英国短暂的定居史生动而深刻地反映了中世纪犹太人的命运:起初是受到鼓励,然后受到羞辱、迫害,最后被驱逐。”近代欧洲资本主义兴起后,犹太人在经济竞争中的优势也成为非理性排犹主义的新借口。一些反犹组织通过与他人联合起来反对犹太人,将犹太人排除在一些行业和组织之外。在奥地利,一些反犹主义者在报纸和杂志上公开打出“不要从犹太人那里买东西”的口号。法国反犹人士爱德华·阿道夫·德拉蒙德(Edward Adolphe Drummond)甚至在《法国犹太人》一书中提出,法国的经济萧条和社会贫困是犹太人的罪恶。他认为,犹太人虽然只占法国人口的0.25%,却掌握着法国一半以上的财富,因此应该征用犹太人“明显以非法手段获得的财产”。这本书出版当年就卖了10万册,起到了很大的迷惑社会的作用。

3.缺乏政治地位。犹太人在居住地基本上是作为少数民族出现的。他们的经济地位凸显了这一群体的独特性,但他们始终没有完全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利来保障自己的利益,这使得他们始终是一个脆弱的群体。再加上一些别有用心的当局的纵容和煽动,犹太人常常无缘无故地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在中世纪,一些欧洲统治者为了取悦教会,不遗余力地迫害犹太人。近代以来,欧洲国家的统治者为了转移国内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注意力,经常拿犹太人当“替罪羊”。19年末20世纪初,俄国沙皇政权利用反犹太人转移国内不满情绪,对当时的反犹浪潮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世纪30年代,希特勒的纳粹势力也是利用人们对犹太人的仇恨一步步夺取政权。从历史上看,从《圣经》中在埃及担任宰相的约瑟,到在波斯的以斯帖,从近代欧洲的“宫廷犹太人”到今天美国的犹太人,每当犹太人有了一定的政治地位,他们的权利就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就能有效地抵御反犹主义的攻击。

4.宗教和文化的不相容。公元4世纪后,基督教被罗马帝国宣布为国教,逐渐在欧洲取得统治地位。但它的地位受到了犹太教的质疑,被基督教奉为经典的《新约》和《基督耶稣》遭到了犹太教的否定。这种否认实际上是对基督教合法性的质疑。“几千年来,上帝、律法和以色列都包含在犹太教中,犹太人对这些东西的忠诚成了反犹主义的借口。他们让犹太人被视为局外人,更重要的是,被视为对非犹太神的合法性的挑战。“这在基督教主导的欧洲社会是无法容忍的。其次是宗教传说中犹太人对基督耶稣的迫害,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将犹太人附加为背叛耶稣的犹大的后裔。这些宗教传说,无论真假,都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基督徒对犹太人的偏见,导致了强烈的宗教报复。最后是宗教价值观的对立。

犹太人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与上帝有一定的契约关系。基督教虽然脱胎于犹太教,但却演变成了一种普世宗教。它认为所有的人都可以归化为上帝的子民,基督徒有拯救人类和世界的使命。所以,当基督教与具有优越感的犹太教正面碰撞时,冲突在所难免,要么被归化,要么成为“十恶不赦”的异教徒。正因为如此,那些狂热的十字军在十字军东征时提出了“杀死一个犹太人来拯救你的灵魂”的口号,基督教会想尽办法迫使犹太人改变信仰,甚至毁灭他们,包括使用暴力手段。

犹太人由于宗教和价值观的独特性,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不同于基督教世界。这种差异使得他们常常被视为“非中国人”,进而形成了深刻的偏见。可以说,这种差异不一定会成为真正的冲突。一般来说,任何民族文化都有两种功能:排斥和包容。排斥有助于传统文化的延续和稳定,这是一种文化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而对外来异质文化的回应。包容性有利于吸收外来文化,适应社会发展。这两种功能并不是同步和平衡的,它们与这种文化及其社会环境的自信和开放密切相关。由于希腊罗马之后的欧洲世界并没有中国文化的优越感和自信心,再加上基督教在社会思想中的主导地位带来的偏执和非理性因素,对异质的犹太人和文化表现出强烈的排斥而非包容。这样,以两种不同宗教信仰为主体的社会的文化生活差异,实际上成了现实冲突的借口。